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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总工会贪污分子 张凤鸣等不肯坦白错误被逮捕送交法院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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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13
第2版()
专栏:

北京市总工会贪污分子
张凤鸣等不肯坦白错误被逮捕送交法院
北京市总工会节约检查委员会本月十日上午在文化宫召开了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到有市总工会机关、各区办事处、及市总工会附属单位人员四百多人。会议上公布了贪污分子张凤鸣、黄金桓的罪行,当场由公安局把二犯逮捕,送交法院,依法处理。到会的人情绪高涨,纷纷表示有决心也有信心把这一运动胜利地推进,直到把贪污现象彻底消灭为止。
市总工会秘书长李晨、行政处长张子荣在会上报告了张、黄的罪行。张凤鸣是新生建筑公司材料部主任,在解放区时曾于一九三九年在深县加入共产党,一九四四年因贪污粮票数百斤而畏罪潜逃,来北京当小工。一九四七年又混进党来。一九五○年调到北京市总工会的机关生产单位新生建筑公司工作。张在新生公司一年半来,曾先后贪污、受贿、偷窃等达二千八百万元。并曾挪用公款二千多万元。在浪费方面,仅木材一项,一九五一年上半年就亏损了将近二万尺(约值二亿元)。张平日生活铺张,给小孩办满月三次就用了一百多万元。平时工人不愿去材料部,管材料部叫小衙门。黄金桓是前市总工会总务科出纳股长,一贯贪污腐化。他除经常贪污工作人员生活费的尾数,一九四九年在私人钱庄存放公款二千多万元,贪污利息将近二百万元。一九五○年初,正当粮价上涨之际,黄挪用公款给奸商囤积倒把,从中取利七、八十万元。该奸商还送他手表一只,二十八万元。另外他还贪污伙食客饭费,偷工会会费,现已查明的总计有五百三十万元。在学习中,领导上曾通过开大会、小会、党员大会,个别谈话再三说明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意义和政策,二犯非但对贪污问题不坦白交代,反在干部及奸商中积极活动,企图掩遮蒙混过去。张凤鸣并压制民主,向要检举他的人讲“你说的有证据吗?”“你说的能负责任吗?”在十二月二十五日全体工作人员大会时,领导方面曾要黄当众检讨自己的贪污行为,他不但没参加会,并企图逃跑。后被同志们找回时,他说:“我宁死刀下,不死话下。”对于张、黄二人,领导方面已仁至义尽,而他们仍拒不坦白,甘心背叛党、背叛人民到底。
李晨及张子荣报告后,由党总支委员会副书记刘哲民代表总支发言,指出张、黄贪污罪行严重,虽经党再三教育,他们仍一贯表现不老实,对党及人民采取对立的态度,因此已丧失共产党员的起码条件。刘哲民代表总支宣布:总支委员会同意第一支部及新生建筑公司支部意见,已呈请市委机关党委批准,开除张凤鸣、黄金桓二人的党籍。
这时会场情绪高涨,大家纷纷发言,一致拥护党总支的决定,并认为张、黄二人盗窃国家财产,囤积倒把,背叛人民,罪行重大,建议立即将该二犯逮捕送交人民法院依法严惩,领导方面立即接受全体到会同志的要求,当场由公安局将二犯逮捕。到会同志全体起立高呼“严惩贪污分子!”“检举不老实的贪污分子!”“欢迎贪污分子坦白!”历久不息。
最后由市总工会副主席刘莱夫、张鸿舜总结发言,说明这些贪污分子之所以能滋长,领导上要负很大责任,平时对干部的思想教育不够,被资产阶级思想所腐蚀,制度管理又不严格,给贪污分子造成有利机会,我们领导同志要深刻检讨。并指出:有些贪污分子现仍未彻底坦白,甚至企图隐瞒到底,对于这些人只有两条道路:一条路是死不坦白,要加重处分;一条路是坦白立功,则可减轻或免予处分。而第一条路是走不通的,因为群众力量是伟大的。(北京市总工会节约检查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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