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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公安局在改革中增强活力 派出所成为多功能战斗实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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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0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洛阳市公安局在改革中增强活力
派出所成为多功能战斗实体
本报讯 记者李杰报道:河南省洛阳市公安局采取简政放权、充实基层、增强活力、提高效率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措施,使市局、分局、派出所三级的改革上下呼应,同步进行。通过一年多的改革,全市公安系统初步形成了多方面互相联系,多层次密切配合,多警种协同作战的公安体制,提高了公安机关的社会控制能力,保证了社会治安的持续稳定。
简政放权,充实基层,是洛阳市公安体制改革的一个突出特点。针对市局过去任务重,集权过多,基层缺少自主权,缺少活力的实际,市公安局对各业务部门重新划定了职责范围,明确了工作权限,并把刑事案件的立案侦查权,企事业单位保卫工作管辖权和治安行政管理权下放到各分局和派出所。市局从繁杂的事务堆中解脱出来,真正变成了一个既能决策指导,又能担负实战任务的指挥机关。分局在市局的宏观指导下,担负起辖区治安的全部任务。同时,为充分发挥基层公安机关的作用,他们把派出所改革作为重点,扩大了派出所的权限,调整了职责任务,实现了派出所以“治安管理为中心,户口管理为基础”,由单一管户口向多功能战斗实体的转变,为此,市局把一些职能相近的部门进行合并,撤消了5个科室,精简下来的100多名干警全部充实到分局和派出所;各分局已按照精简的原则,股、室由11个减为8个,压缩下来的人员全部充实到派出所。
洛阳市公安局在理顺市局、分局、派出所三者关系的同时,一改过去“治安百家事,公安一家挑”的状况,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齐抓共管。他们在商业集中区建立商业联防队,在中小企业、乡镇企业设立业余公安员,在居民区,家属院设治安员,在治安情况复杂地段建立治安室,并建立了快速反应警察支队,随时出动处理正在发生的治安案件。
洛阳市把从严治警,加强队伍建设,改善干警与群众的关系作为一个重要改革措施来抓,市局成立了监察科,专门检查监督公安干警的执法遵纪情况,上级部门通过群众和辖区单位对基层干警进行测评,测评不合格或违法的,调离工作,脱掉警服边学习,边等待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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