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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干部不应对贪污分子姑息迁就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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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13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领导干部不应对贪污分子姑息迁就
编辑同志:领导干部对贪污分子,不应姑息迁就。下面的事例,就是一个很好的教训。天津铁路管理局保定工务段主任周庆璋,在一九五○年负责各项工程修建任务时,曾接受私商贿赂金四百万元、皮衣一件。工务段行政领导干部在去年一月就发现了周庆璋的违法行为,但没有作适当的处理。他认为周在过去工作得不错,怕揭露后会影响周的情绪。他也没有告诉党的支部和工会,只是和周个别谈了话,用“秘件”把材料寄到北京铁路分局工务科。工人们都知道这件违法贪污的事,共产党员苏群还写了一篇批评稿子给铁路工人报。党支部从工人中知道这件事后,也不用严肃的态度,大胆地揭发和斗争。支部书记还批评苏群没有组织性,当铁路工人报社征求意见时,他一再叮嘱不要发表,以免影响团结。这件贪污事件一直拖到去年十月,才由北京铁路分局给周庆璋以记大过一次和交回贿赂金的处分。事实证明,这样的处理不只没有使周庆璋得到深刻的教育,而且不能使工务段彻底肃清贪污现象。工务段的几个工长、工会里的某些人员都有贪污,这是和领导干部对贪污分子姑息迁就分不开的。因此,我认为领导干部必须发动群众,大张旗鼓地检举贪污分子。 南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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