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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现象在暗暗滋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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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0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重婚现象在暗暗滋生
在我国,重婚是法律所禁止的犯罪行为,但有些人却在暗地里干着重婚纳妾的勾当。这一情况主要出现在下面这些人中间:
一、顶替进城者。前些年有很多人顶替父母到城市工作。这些人有的在农村已有妻室,有的进城初期履行婚约,与农村的恋爱对象成婚。有的虽然没与乡下老婆离婚,但在城市找了个相好同枕共寝。有的隐瞒婚事,与城市姑娘谈恋爱,进而发展到再次当新郎。
二、基建民工。以上海为例,现有江、浙一带的基建民工数十万人。其中有些在上海干了好多年、发了财的,悄悄借了私房,娶了小老婆。
三、个体户和外地的生意人。有些个体户腰缠万贯,虽然还没有更新老婆,但已在外面娶了年轻美貌的“秘密夫人”,每周幽会两三次。有的个体户干脆与妻子分居,投向新欢的怀抱。有的金屋藏娇不止一处。还有些外地乡镇企业派驻上海等大城市的供销员,或借私房,或借公房,过着重婚的生活,美其名曰“临时夫妻”。
重婚者除了上述这些人外,还有些因夫妻感情不睦而与第三者在外借房子过夫妻生活的。
重婚纳妾的情况除在上海等大都市外,在其它一些经济富饶的地区更加严重。
重婚纳妾是违法行为,必须予以制裁和防止。
(摘自3月10日《解放日报》 方恒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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