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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紫阳在十三届二中全会上作工作报告 谈中央政治局四个多月来的主要工作及今后进一步贯彻十三大精神的思路和布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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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1
第1版(要闻)
专栏:

赵紫阳在十三届二中全会上作工作报告
谈中央政治局四个多月来的主要工作及今后进一步贯彻十三大精神的思路和布局
新华社北京3月20日电 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3月15日代表中央政治局,在党的十三届二中全会上作了工作报告。他在报告中谈了中央政治局四个多月来的主要工作和今后进一步贯彻十三大精神的思路和布局。他着重指出,党的十三大以后,全党的中心任务是,以改革总揽全局,组织实施十三大的决议。
赵紫阳的报告分六个部分,即:一、关于人大和政协的换届;二、关于经济形势;三、关于加快沿海地区经济发展;四、关于《企业法》的制定和实施;五、关于党的建设;六、关于社会协商对话。
国家主要领导人选推荐名单适当
国务院机构改革重点是转变职能
在谈到人大和政协的换届时,赵紫阳说,政治局经过充分酝酿,并同各民主党派、无党派爱国人士、各人民团体和其他各界人士协商,提出了国家主席、副主席,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国务院总理,国家军委主席,全国政协主席的拟推荐人选名单;对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国务院副总理、军委副主席、政协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和国务委员的人选,也提出了推荐名单。政治局认为,上述人选是适当的,请全会审议。
十三大对人事的安排,党内党外反映都很好,认为这个安排符合党和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全面实现十三大提出的各项任务提供了组织保证;国际上反映也很好,认为这个安排充分体现了中国政局的稳定和执行改革、开放政策的连续性。国家主要领导人选的推荐名单,是安排十三大人事时经过长期酝酿、统盘考虑提出来的,实际上是十三大人事安排总格局的重要组成部分。鉴于这是一个关系全局的问题,政治局认为有必要提请全会讨论通过。政治局要求,参加这两个大会的全体党员同志正确审慎地行使民主权力,积极发挥党员的作用和影响,同党外的代表或政协委员一道,把这两个大会开好。
这次人代会将审议批准国务院机构的改革方案。这个方案,已经政治局第二次全体会议讨论,李鹏同志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专门作出说明。机构改革是十三大确定的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任务。这次改革仍然带有过渡性质,重点不是撤减机构,而是转变政府机构的职能。无论是新组建的机构,还是继续保留的机构,都要着重解决好转变职能、权力下放、精简机构和人员、克服官僚主义、提高效率的问题。政治局要求在国务院工作的全体共产党员特别是党的高级干部,认真做好机构改革的各项工作,努力创造政府工作的新气象。
经济保持较快持续增长具备条件
要运用价值规律来促进经济发展
关于经济形势,赵紫阳说,去年我国的经济形势是好的。建设和改革都取得了重大进展。增长速度比较高,也比较正常健康。过去在传统体制下,往往是要稳定就只好减低速度,要速度就盲目扩大建设规模,出现不稳定。去年在我国的经济生活中开始出现了增长与稳定相统一的新情况,这是坚持改革的结果,有很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总结和继续应用。最宝贵的经验是:以改革总揽全局,整个经济生活就会出现微观搞活与宏观控制相互促进,速度与效益相互统一,改革、发展与稳定相互推动的局面。
今后的趋势如何?今年以至今后若干年内,我国经济有没有可能在注重效益、稳定协调的前提下,保持一种较快的、持续增长的势头?政治局认为,这种可能是存在的。因为第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将继续推动经济的顺利发展。特别是企业承包制的推行,使速度与效益的统一有了较好的基础。第二,我国正处在温饱型向小康型的过渡期,随着经济结构的变动和乡镇企业的崛起,大批农业劳动力陆续向工业转移,有条件出现工业生产以至整个国民经济持续增长的强大势头。第三,当前国际产业结构正在进行又一次大的调整,劳动密集型产业由发达国家向劳动力素质较好而费用较低的发展中国家转移,这对开发和利用我国的劳动力资源十分有利,给我国经济增长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第四,随着对外开放的扩大,使我们有可能利用国际市场,互通有无,调剂长短,来平衡经济,有利于改善过去那种受某些短线产品的制约而影响经济发展的状况。第五,尽管我们遭受了“文革”十年破坏,但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近十年的准备,为今后十年的持续发展创造了一些好的条件。“六·五”期间完成的能源、交通等重点建设项目和技术引进项目,开始发挥效益。近几年来在建设和改革中积累的经验,也增强了我们工作的预见性和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总之,今后我们应该而且有可能把工作做得更好。我们要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稳定经济,进一步深化改革,使我国的生产力获得更大的解放。
我们是个发展中国家。经济的增长和稳定,都是必需的。经济不稳定,无法保持经济持续增长和整个社会的安定;没有一定的增长速度,许多矛盾会更尖锐。总之,经济要稳定,又要增长;要有较好的效益,又要有较好的速度。两者要统筹考虑,适当安排。要允许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探索和掌握这两者的最佳结合。要运用价值规律来稳定经济,也要运用价值规律来促进经济发展,按照价值规律的客观要求来分析和处理经济生活中的新问题。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要上好价值规律这个大学校。在传统体制下,想学也无从学起。现在正处在新旧体制交替中,必须向全党特别是从事经济工作的党员负责干部,郑重地提出这个问题:在商品经济的海洋中游泳,学会我们过去最不熟悉的东西。
当前经济形势中突出的问题是物价上涨幅度过大。物价的焦点是食品价格。这是城市居民最关心的大问题。去年全国零售物价总指数上升7.2%,其中65%是农副产品涨价引起的。解决食品价格问题,根本出路在于发展农业生产,增加农副产品供应。在我们这样一个发展中的大国,单纯依靠国家投资来发展农业是行不通的。最重要的是学会运用价值规律来同农民打交道,把可以动员的人力、物力、财力广泛地吸引到农业生产上来。农村正在走上商品经济的道路,价格是指导农业生产的最有效的信息。对扭曲的价格,该调的不调,该放的不放,或者忽而抬价抢购,忽而杀价停收,就会给农民以错误的信息,导致某些农产品生产和供应的忽上忽下,造成结构性的供需失调和价格失控。所以,必须消除把稳定物价等同于冻结物价的误解。我们在价格改革和物价工作上要采取这样的方针:一是对那些阻碍生产发展的不合理价格,要自觉地有步骤地加以调整,使物价的起伏有利于产业结构和产品结构的合理化,同时坚决制止乱涨价的行为。二是在主要食品价格上涨时,给职工以适当的补偿,以免使群众生活受到大的影响。如何做到既保护生产者的利益又保护消费者的利益,我们的经验还不足,要积极在实践中探索。把食品价格问题解决好,可以为整个价格体系和价格管理体制的改革创造条件。
加快沿海经济发展是全国性战略
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的巨大作用
报告的第三部分是关于加快沿海地区经济发展。赵紫阳说,最近政治局提出的加快沿海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不只是地区性战略,而且是全国性战略。实施这一战略,能够促进沿海的发展和带动内地的发展,并将有力地推动外贸、科技、财政、金融、价格等方面体制的改革和企业内部的改革,是我们落实十三大提出的建设和改革任务的一个重要环节。近两个多月来,国务院召开了一系列会议布置落实,一些部门和地方也已行动起来,围绕这个战略的实施,主动提出本部门、本地区的改革方案和改进工作的措施。
实施沿海地区经济发展战略,我们有利条件很多,但难度也很大。特别是做到销售在外,进入国际市场,要进行多方面的巨大努力。现行外贸体制、企业管理水平、劳动者素质、科技与经济的结合等方面存在的严重不相适应的状况,必须加以改变。实施这一战略,关键在改革。
外贸体制要大刀阔斧地改革。海关、进出口和外汇管理等方面,都要主动创造条件,改进工作作风,为大进大出、随时进出服务,以适应国际市场瞬息万变的剧烈竞争。不适应这个要求的规章制度和工作作风都要抓紧改。这次外贸体制改革,要迈出实质性的步伐。改革的基本内容是,全面推行对外贸易承包经营责任制,从根本上解决吃“大锅饭”的问题。能够做到在自负盈亏的基础上放开经营,工贸结合和推行代理制就都好办了。同时,宏观的统筹协调不可忽视。
要充分发挥科学技术在发展外向型经济中的巨大作用。同其他许多发展中国家相比,科技力量较强是我国的一大优势。问题是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没有解决好,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周期太长。科学技术一经与乡镇企业灵活的机制相结合,情况就迅速改观。在今后一个时期内,应该把乡镇企业作为推广运用已有科研成果的一个重要基地,鼓励科技人员直接到生产第一线,通过科研成果的有偿转让,技术入股,以及经营承包等多种形式,大力创办一批高素质的外向型乡镇企业。毫无疑问,大中型企业应当在实施沿海经济发展战略中起骨干作用。在大中型企业进一步搞活和科技体制进一步改革后,科技与经济结合的问题将会解决得好一些。
从目前实际条件出发,沿海地区要大力发展高质量的、有竞争力的劳动密集型产品以及劳动密集同技术密集相结合的产品出口;从长远看,必须积极发展技术先进的产业,力争有较多的高技术产品出口。沿海发展战略的成功,归根到底寄希望于科技。我国的科技力量应为此多作贡献。
我们欢迎更多的外商到中国来投资。要更多地鼓励外商来兴办独资企业,也要更多地以中外合资来改造老企业,把先进的技术、管理和销售网“嫁接”过来,从几年来的实践看,按照国际惯例,外资独资企业由外商直接管理,中外合资、合作企业由外商来管理或以外商为主管理,好处很多。认为让外商依法管理我们的企业就是“丧失主权”,这种观念是不正确的,必须加以转变。现在我国的不少企业,经营管理水平远远落后于发达国家。硬要将这些落后的管理方法引入“三资企业”,势必把这些企业搞得非驴非马,不死不活,外商赚不了钱,对我们自己也毫无好处。真要振兴我国经济,就应该把“三资企业”办成培养管理人才的学校。把国外的先进管理经验真正学到手,我们自己企业的管理水平也可以提高。现在,我们的企业不论是先进的还是落后的,都有很大潜力。管理搞好了,劳动力素质和工作效率都会提高,经济效益就能较快地增长。
我们国家,总的来说,必须立足于广大的国内市场,但沿海地区确有发展外向型经济的条件。实施沿海发展战略,决不意味着内地在发展外向型经济方面无所作为。沿海搞“两头在外”也不是绝对的,而且有个发展过程,内地能够提供的资源仍然要用,沿海与内地应继续大力发展横向经济联系,积极开发内地资源。内地许多“三线”企业,技术力量比较雄厚,应充分发挥他们的潜力。这些问题,都要全面地看,实事求是地分析和处理。
最近,邓小平同志指出,实施沿海发展战略,要放胆地干,加快步伐,千万不要贻误时机。他在谈到经济改革和发展问题时,再一次指出:时机有利时,要坚决些。这是小平同志近几年来一贯的、正确的主张,他总是鼓励我们要勇于改革,勇于开拓,不要怕担风险。他担心的是我们犹犹豫豫,过于谨慎,贻误时机。小平同志这些考虑,是建立在对当前国际国内经济政治形势科学分析基础上的。当着经济振兴的重大机遇到来的时候,很需要这种马克思主义的胆识和勇气,很需要紧迫感。在今后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中,我们应当认真贯彻这个精神。
颁布和实施企业法时机已成熟
搞好企业党政分开是核心问题
关于《企业法》的制定和实施,赵紫阳说,今年1月中旬,政治局第三次全体会议讨论了《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草案)》。全国人大常委会已把这个草案交付全民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并作了修改,即将提请七届人大一次会议审议批准。
为什么现在要制定《企业法》?因为我们面临这样的情况:近几年企业改革的实践有了很大发展,十三大报告从理论上阐明了许多问题,各方面的认识已趋一致。这是一。二是已有的企业改革成果,需要得到法律保护;企业改革要再上一个新台阶,使企业真正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法人,也需要法律提供依据。三是几年来在改革企业内部领导体制方面虽有一定进展,但各种关系并未完全理顺。企业扩权以后,政府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都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在这种情况下,厂长(经理)的法人代表地位就非确立不可了。因此,颁布和实施《企业法》的时机已经成熟。
《企业法》的灵魂,是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第一,不改变所有权,全民所有制企业的所有权仍然属于全民,但经营权必须交给经营者掌握。第二,下放给企业的应当是广义的经营权,即对企业资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处分权。企业如何经营,如何发展,企业资产如何依法转移,包括相互参股,相互投资,相互组合,相互转让,都可以而且应该由企业依法自行决定。企业的一切生产经营活动,只要不违背《企业法》及有关的法律,都是合法的。这应当成为检验是否认真执行《企业法》的一个标准。
贯彻《企业法》,必须紧紧抓住企业承包制的配套、完善、深化和发展。企业承包制是我国现阶段实行两权分离的普遍可行的有效形式。这是经过反复实践得出的经验。当前要把引入竞争机制作为推行企业承包的一个重点,抓紧落实。通过竞争和承包,将造就一批又一批精明强干、具有开创精神而又善于依靠广大职工的优秀企业家,这是中国工人阶级的根本利益所在。企业承包企业,是最近企业承包的又一具有深刻意义的新发展,体现了我们多年来提倡的“优胜劣汰”和“扬长避短、保护竞争、促进联合”的原则,有利于用经济办法打破地区封锁、条块分割。企业要以实行承包制为契机,大力推行“满负荷工作法”和企业内部的各种经济责任制,使责、权、利层层落实到全体职工,把蕴藏在企业中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潜能发挥出来。
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是贯彻《企业法》的一个重要内容。十三大已经明确指出,无论企业实行哪种经营责任制,都要着眼于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前基层民主制度的建设,重点要放到改善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改进企业工会的工作上来。既要保证企业经营者能够独立行使经营权,具有管理权威;又要保证工人能够充分行使民主权力,发挥主人翁的作用。这是办好社会主义企业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是厂长、职代会和工会的共同任务。关于工会在企业中的地位、作用等,中央正在研究并制定文件,待实践中完善后再提请立法机关形成有关法律。
搞好企业的党政分开,是贯彻《企业法》的一个核心问题。《企业法》规定,厂长是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在企业中处于中心地位,对企业负有全面责任。《企业法》体现了现阶段党对企业改革的主张。企业党组织贯彻《企业法》,首先必须保证监督落实厂长负责制。企业党组织必须严格按照十三大通过的党章修正案办事,也就是说,不再像过去那样起统一领导的作用,而是行使保证监督职能,通过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党员的模范作用和党的群众工作、思想政治工作,带动全体职工,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令、计划的贯彻执行,保证企业各项任务的全面完成。
党政干部要廉洁奉公
对腐败分子必须清除
关于党的建设,赵紫阳说,政治局在作出若干加速改革开放重要决策的同时,把加强党的建设问题提上了重要议事日程。政治局第一次全体会议通过了中央政治局、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和中央书记处的工作规则。中央领导机构新的工作制度的建立,有助于加强集体领导和实行党政分开的原则。
去年12月间,中央书记处开了两次座谈会,专门讨论了当前党风建设问题。总的看法是,正确认识党风问题,离不开改革开放;正确解决党风问题,也离不开改革开放。通过经济体制改革来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通过政治体制改革来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就能从根本上减少产生不正之风的土壤。这是治本的办法。我们要有意识地把制度改革同从严治党结合起来。要从群众意见最多、制度改革的条件又比较成熟的问题入手,逐项认真解决。要抓紧建立国家公务员制度,给人们创造平等竞争的机会,这样人事方面的不正之风就会减少。要配合《企业法》的实施,把企业人事制度改革搞好。要坚持实行差额选举制度,使干部在生动的民主生活中受到教育和监督。要结合机构改革,克服官僚主义,提高工作效率,改进工作作风,尽可能地开放政府各部门的办事制度,便于群众监督。住房商品化的改革,也应加快步伐,以减少住房分配中的不合理现象。
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如何使党政机关干部继续保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廉洁奉公的作风,是个必须认真解决的新问题。经济要繁荣,党政机关要廉洁。为此,必须加强对党政机关干部的教育,提高他们的素质;健全相应的规章和法制,加强经济监督部门的建设和对公职人员的监督;随着生产的发展、国家财力的增加,还要逐步改善公职人员的待遇。制度建设要抓紧,但总要有一个过程。一切共产党员,都必须起共产党员的作用,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对于弄权勒索、贪污盗窃、出卖国家利益等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严格按照法纪、政纪查办。对党内的腐败分子,必须清除出党。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在繁荣经济和保持廉洁奉公优良传统这两件事情上,沿海开放地区都应当走在前面,为全国创造经验。这也是政治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
严厉压缩社会集团购买力、狠刹奢侈浪费之风的问题,这里还要再强调一下。现在不少机关、企事业单位奢侈浪费、摆阔气成风,群众很不满意,不狠刹不得了。这样做,不仅是为了节约资金,更重要的是为了改变风气,联系群众,振奋人心,艰苦创业。从中央到地方、到基层,所有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都要发扬勤俭建国、艰苦创业的优良作风,在这方面做出显著成效。
必须大力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十三大对基层党组织提出了7个方面的经常工作,即“经常地进行教育,经常地加强监督,经常地开展批评自我批评,经常地整顿纪律,经常地清除腐败分子和妥善地处置不合格分子,经常地吸收优秀分子,经常地发扬正气和抵制歪风”,这对加强党的建设有着重大意义。较长时期以来,不少基层党组织忙于行政事务,无暇顾及这些极其重要的经常工作。随着经济体制改革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发展,基层党组织职能发生很大变化,应当把主要精力用于抓好党的自身建设,当前要着重抓好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党的领导机关有责任指导基层组织转变职能,做好党的各项经常工作。
应该以党的建设来推动整个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建设。改革和开放,要求我们进一步解放思想,进一步繁荣理论研究、文艺创作和其它精神产品的生产,使整个社会保持一种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良好风气。近几个月来,政治局和书记处已经作了若干部署,包括拓展和深化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的研究,筹备纪念十一届三中全会十周年的理论讨论会和第五次全国文代会,积极而审慎地推动新闻、出版、文艺领域的改革,以及加强对基层思想政治工作的研究和指导。所有这些工作,都要扎扎实实抓出成效来。
政治局建议,各级党委把党的建设包括党的思想理论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党风党纪建设和基层组织建设等问题摆到重要议事日程上来,切实抓好,并深入调查研究,作好准备,以便在适当的时候由中央召开会议,专门讨论这些问题。
协商对话为改革顺利实施服务
重大事件向全国人民说明真相
报告的最后一部分是关于社会协商对话。赵紫阳说,十三大以来,许多地方、部门和单位举行了多种形式的协商对话活动,一般都取得了积极的效果。
协商对话的总题目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正确的方针,不是激化矛盾,也不是回避矛盾,而是及时地恰当地处理矛盾或缓解矛盾。许多社会矛盾可以通过改革得到解决;但在改革过程中也必然会产生新的利益调整和摩擦。因此,在当前和今后相当长的时期内,社会协商对话要为保证各项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服务,为协调社会矛盾服务,为巩固安定团结服务。
社会协商对话应分层次进行。
全国性的协商对话不宜过多。重点应放在重大改革问题上。前面提到《企业法(草案)》的全民讨论,可以说是一次全国性的对话。今后,这一类涉及重大改革的法律草案,以及重大改革的方案,如物价的调整、劳动工资制度的改革等,也应在事前或事后与群众协商,认真听取各有关方面的意见,共同分析利弊,商议对策。关系到社会安定的重大事件,要及时向全国人民说明真相,解释政策,通过广泛的对话,争取群众的支持和合作。有关国家政治生活中重大问题的协商对话,要充分发挥人民政协、民主党派和工会、妇联、共青团的作用。
地方性的协商对话目前可主要以城市为单位进行。着重讨论与群众利益休戚相关的市政问题,如公共交通,住宅建设,国民教育,社会治安,社会保障,商业服务,环境卫生等,推动这些社会问题顺利解决。
基层单位的协商对话是基层民主制度建设的重要内容,应围绕本单位群众最关心的问题进行。本单位的改革问题,制度建设和劳动纪律问题,安全生产问题,以及其他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基层单位的领导必须同群众认真协商。基层单位福利基金的使用,住房分配,以及生活设施(如食堂、小卖部、浴室、托儿所等)的管理,应该由群众自己讨论,按照群众认可的程序进行管理。基层的民主生活,干群关系,对干部的监督,应成为基层对话的重要内容。总之,基层协商对话应该成为群众充分表达自己意见的渠道和学习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校,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基层的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如何使协商对话生动有效地开展起来和坚持下去,如何逐步形成一定的规范和制度,也应该同群众一起商量决定。各基层单位的领导应该学会通过协商对话,提高群众的积极性和责任感,同心协力解决本单位的矛盾,推动和改进本单位的工作,切不可使矛盾积累起来,波及社会。
协商对话不仅是领导与群众之间的沟通方式,也是各社会集团之间的沟通方式,这对在人民内部形成自我调节和约束的机制,保持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十分重要。上面讲的几个层次的协商对话,都要注意吸收各群众团体和各方面代表参加。行业间、单位间的协商对话,现在还很不普遍,要认真加以提倡。
今后,应进一步提高党务和政务活动的开放程度。这是开展协商对话活动的前提。建议尽快地把人大、国务院及其各部的发言人制度健全起来,定期举行有实质性内容的新闻发布会。
随着政治体制改革的逐步展开,社会协商对话的内容和形式肯定会有许多新的发展。要使各级领导和各方面的群众都懂得:一切协商对话活动,必须有利于维护而不得妨碍正常的社会秩序和生产秩序;都应当提倡顾全大局,平等协商,增进相互间的理解和谅解,找出解决矛盾的途径,而不应扩大和激化矛盾;都必须有充分准备,讲实话,办实事,办不到的事情不能开空头支票,办得到的事情务必抓紧落实,不能敷衍搪塞。应当牢牢掌握党的基本路线即坚持“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牢牢掌握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宗旨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方向,爱护群众参加社会协商对话的积极性,在实践中探索规律,提高实效,总结经验,逐步使社会协商对话形成制度。(附图片)
赵紫阳在十三届二中全会上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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