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47阅读
  • 0回复

“醉仙楼”启示录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2
第2版(经济)
专栏:

两位承包者受挫。一年应上交利润三点六万元,竟想不到开张后头四个月亏损三点六万元。上下左右皆惊。这是为什么?
“醉仙楼”启示录
本报记者 王艾生
山西太原市南大门——大营盘有座饭店叫“醉仙楼”。上层设旅馆,下层设饭店,另设冷饮部,是座有150多名职工、35万余元固定资产的饭店。可是,这个饭店却长期不景气。太原市南城区饮食公司决定由本系统内部招标,实行租赁经营。消息传开,有四组租赁者前来竞争,其中以正太饭店女会计和“醉仙楼”年轻厨师等二人竞争最激烈。女会计44岁,大专学历,担任饭店会计25年,她对“醉仙楼”进行全面考查,写出租赁方案。并公开答辩,博得好评。年轻厨师等二人也写出租赁承包提纲,进行答辩。南城区饮食公司考评委员会组织“民意测验”,在“醉仙楼”饭店只有50来名职工参加的会上,女会计得赞同票14张,年轻厨师得18张。此后,考评委再次进行评议,在11名评委委员中,只有5人同意厨师等二人租赁承包。但是,经理草草拍板:厨师等二人中标。此外,经理还给了承包人相当的“优惠”。如原定租赁抵押金为11500元,允许承包人只拿6000元,担保人拿1000元,共计7000元;原定承包人筹集流动资金5万元,但厨师等二人分文不去筹集。可是,一张合同草签了。合同规定:“醉仙楼”每年向国家上缴利润3.6万元。
1987年10月7日,厨师成为“醉仙楼”经理。他和另一位承包伙伴吃住在饭店,决心使饭店大变样。然而,事与愿违,职工群众对他们投来不信任的目光。不合拍的气氛越来越浓。新经理要搞的店内六个单项承包,包不下去。职工的积极性没有调动起来。
租赁承包后的第一个月(1987年10月),正是饮食行业的旺季,亏损7116元。
11月,收支勉强持平。
12月,亏损8000元。
1988年1月,亏损8229元。
“醉仙楼”饭店在饮食业销售的黄金季节,办成这般模样,实在难以想象。南城区饮食公司于1988年1月31日中止了年轻厨师租赁“醉仙楼”合同。
年轻厨师等二人租赁承包“醉仙楼”饭店四个月,共损失3.6万元。正好是全年租赁承包应上缴的利润。
职工们心痛,饮食公司领导惋惜,左邻右舍摇头。南城区饮食公司经理一股急火,住进了医院。
“醉仙楼”租赁后连连亏损,给我们的启示是什么呢?
启示之一:企业租赁承包,一定要真正尊重广大职工的意见,充分地听取职工对企业“病症”的“诊断”。千万不能把“民意测验”、“征求职工意见”当作摆设,空走过场。
启示之二:公开招标有益于人才的脱颖而出,但上级主管部门对挺身而出的承包人应全面考核。要看实绩,看经营能力,看政治素质。不能为了某种私利而给某些承包人“吃偏饭”。年轻厨师等二人租赁“醉仙楼”饭店失败,“吃偏饭”是一个原因。
启示之三:对于每个承包经营者,上级财政、税务、审计部门,在他们承包之后要按照合同,及时监督,发现问题当即处理。不要等到酿成严重后果,再去收拾。“醉仙楼”饭店承包后的问题如能及时处理不致于使国家资产蒙受几万元的损失。对此,主管上级部门不能一推了事。
年轻厨师对记者说:“我还想闯,花6000元的学费,买来的教训可不能白白丢掉!”这话很沉痛,也很发人深思。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