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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计委财政部商业部农牧渔业部石化总公司联合通知 奖售柴油粮食鼓励棉农积极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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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国家计委财政部商业部农牧渔业部石化总公司联合通知
奖售柴油粮食鼓励棉农积极性
新华社北京3月21日电 国家计划委员会、财政部、商业部、农牧渔业部、石化总公司于3月17日联合发出《关于国家对收购、调拨棉花分别实行奖售柴油、粮食办法的通知》。
通知说:为鼓励农民发展棉花生产,安排好市场供应,经国务院批准,从1988年新棉上市起,国家实行收购棉花奖售柴油和省间调拨棉花奖售粮食的办法。这一办法的具体内容是:
一、国家每收购50公斤皮棉奖售棉农平价柴油2.5公斤,由商业部和石化总公司按国家定购任务,参照上年度棉花收购量,在秋收、春耕分两次拨给有关地区。财政部将高转平差价款(每吨370元)补给石化销售部门。所需柴油由国家在高价柴油总资源中统一安排,商业部提出分配意见,石化销售公司负责调拨和组织供应。对棉农的兑现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自定。
二、国家对省(自治区、直辖市)间调拨棉花实行吨棉吨粮的奖励办法,即按国家计划净调出量,每吨奖售粮由中央财政补贴差价款128元,财政部根据全国棉花调拨计划,分季预拨给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部门;年度结束后,按实际调拨量结算。差价款的使用办法,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作出规定,必须用于扶持棉花生产,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对中央财政负担的收购棉花奖售柴油差价款和省间调拨棉花奖售粮食差价款的具体拨补与结算办法,由财政部另行制定下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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