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控制吸烟是关系到人身健康的大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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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3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

控制吸烟是关系到人身健康的大事
吸烟危害人体健康,已为世界公认。但由于吸烟是个慢性过程,对健康的直接危害要经过一定时间才能显露出来,甚至要反映在子女身上。因而吸烟有害却难以为某些吸烟者,特别是青年人所接受,吸烟也就更增加了它潜在的危险性。当前,许多发达国家越来越多的人戒烟,一些跨国的烟草企业,不得不千方百计地向发展中国家拓宽烟叶与卷烟市场。由于我国人多,吸烟率高,种烟人数及烟制品产量都有不断增长的趋势,因此,我国面临戒烟和控制吸烟的问题就显得十分突出和艰巨。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要不断地宣传吸烟的危害,以提高人们不吸烟的自觉性,在公共场所要禁止吸烟。
近几年,我国各地和有关部门在控制吸烟方面做了一些工作。如民航、铁路、公路等部门,对交通工具内的吸烟问题,都做了明确的规定。北京、上海、青岛等城市,先后在一些车站候车室开展禁烟活动。有很多单位,在办公室、会议室、门诊、病房、儿童活动场所以及工厂车间等地,都明令禁止吸烟。有的地方,还专门设立了戒烟门诊或戒烟中心,帮助吸烟的人戒烟。
为了响应世界卫生组织确定的今年4月7日为“世界无烟日”的号召,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卫生部联合发出了《关于围绕“世界无烟日”积极开展劝阻吸烟活动的通知》,对控制吸烟和禁止吸烟问题提出了具体要求。一些地区和单位还因地制宜地制订了一些规定,如河北定州市人民政府专门发出了《关于提倡戒烟和控制吸烟的公告》,规定了一些公共场所和有关人员严禁吸烟。
为了把控制吸烟这一有利于民族健康的大事做好,国家有必要采取有力的具体措施。一些发达国家已开始采取立法的手段。如美国纽约市已通过了一项法案,规定在一切公共场所吸烟均要受罚。由于种种原因,我国控制吸烟的活动困难重重。我认为,认识的不统一,宣传教育的不深入,以及缺乏必要的行政措施,是影响这一工作开展的主要原因。目前,我国约有2.5亿吸烟者,他们中一部分人已经吸烟几十年,毫无戒烟愿望;一部分人则处于欲戒又止,反反复复的状态;一部分人尤其是青少年,因吸烟时间不长,自觉危害不深,反而以为吸烟是一种消遣。根据这种状况,我认为,应采取“早、少、小”的三字措施来控制吸烟。
所谓“早”,即早采取措施,包括预防措施和除戒措施。青少年是禁烟的重点人群。调查表明,我国一些地区,10岁以下的少年儿童中已有吸烟者。如果动员社会力量,特别是动员孩子的家长和教师做好青少年的禁烟工作,就会有成效。教育部门应该规定“中小学生严禁吸烟”,并认真落实。
所谓“少”,即劝阻那些一时不能戒烟者尽量少吸,在不允许吸烟的场所不吸,劝说他们尽快戒烟。同时,我们也要求,我国生产的烟草制品中焦油及其它有害物质的含量,要大幅度减少,以减轻对人体的危害。
所谓“小”,即逐渐缩小吸烟的危害程度,把某些与吸烟有关的疾病加以防治,使之发病率逐年降低。
控制吸烟,不仅是吸烟者要遵守的社会公德,负有执行有关规定的责任;不吸烟者,也有宣传、劝阻与帮助吸烟者戒烟的责任。在这个问题上,人们应表现出互相关心、互相帮助的好风气。实践证明,由于广泛的宣传教育,社会舆论的支持,以及许多有识之士的身体力行,我国控制吸烟工作已经有了好的苗头。但是,实践也同时证明,控制吸烟还应逐步纳入立法的轨道,采取一些必要的强制性措施,制订一些有约束性的法规,从局部、基层首先开始试行,不断总结、完善、修订,然后制订出国家的有关法规。这不仅将有效地保证控制吸烟工作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而且也标志着我国的文明程度达到了一个新的标准。
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 朝长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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