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拥护人民政府逮捕刘元敬等奸商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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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14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拥护人民政府逮捕刘元敬等奸商
编辑同志:我们看了人民日报发表的关于奸商刘元敬、李善长等盗骗国家财产、破坏国防建设的重大罪行,感到万分愤慨!
刘元敬这个无耻奸商,在解放后,以极卑鄙的手段,伪装积极,混进北京市人民代表会议。三年来,虽经人民政府多方面的帮助和教育,却丝毫未改变强盗本质。在大张旗鼓、雷厉风行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刘、李等犯竟继续采取和国家、人民为敌的态度。人民政府依法逮捕这种毫无人性的败类,获得了广大人民的拥护。
我们要求政府严厉惩办这些盗窃国家财产,破坏国防建设的奸商。
这个重大案件,使我们对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我们要以更坚决的战斗精神,投入这个伟大的运动。像刘元敬、李善长这样卑鄙无耻、盗骗国家财产、危害祖国建设的奸商,一定还有不少。为了把这些社会上的毒虫彻底肃清,我们认为,必须发动广大群众,提高警惕,加强检查,上下一致,为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的彻底胜利而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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