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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工资分配最公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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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4
第2版(经济)
专栏:房改天地

按工资分配最公道
佛山市人民银行 齐泽保
在住房制度改革中,很重要的一点是改变单纯按职务等级分配住房的做法。
多年来,众多机关、企事业单位执行着一条按照职务级别来分配住房的“规矩”,人为地增强了人们的等级观念。有的单位在分配住房时,专门为领导干部挑选最好的住房;有的单位在新房建造过程中,早就有意为少数领导干部内定了大房好房,甚至特别加工加料。单位与单位之间的领导干部还互相攀比,追潮流,赶时髦。结果,往往是每分配一次住房,领导干部就迁住一处新居,群众意见很大。
我认为,分配住房的正确办法是仿照结构工资,由三个因素构成。即:基本住房面积(相当于基础工资),职务住房面积(相当于职务工资),工龄住房面积(相当于工龄工资)。除此之外,还可考虑直系亲属常住人口的因素。这样,就可避免那种“领导干部搬了又搬,一般群众一动不动”的不合理现象。分配住房同工资收入挂起钩来,体现了按劳分配的原则。按工资收入来确定分配住房,是最公道不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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