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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个黄金时代——老政协委员谈政协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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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4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第二个黄金时代
——老政协委员谈政协
本报记者 张平力
人们曾说:1956年之前,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经历了她诞生后的第一个“黄金时代”。从1978年到1988年,全国政协又经历了人民共和国改革、开放的十年。人们又说:这十年,是全国政协的第二个“黄金时代”!今天,在参加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的委员中,还有不少当年曾参加第一届全国政协会议的老委员。
作为历史的见证人,他们如何评说这十年?
记者:有一个数字可能说明问题:六届全国政协共收到65%的委员送交的7661件提案,比上一届所收提案3528件增加1倍多,其中75%的提案得到落实。政协委员的意见越来越受到执政党和政府的重视,许多意见被采纳。
叶笃义(76岁,中国民盟中央委员,一届全国政协副秘书长。1946年,中国民盟曾被当时的反动政府列入
“非法组织”,1949年这个组织在北京恢复,目前拥有7万多成员):我注意到了这个数字。上述事实的发生不是偶然的。39年来,政协经历了四个阶段。第一阶段是1956年以前,政协曾代行人民代表大会的职能,各民主党派亲密团结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同心协力,完成了建国大业、恢复国家经济、推动抗美援朝走向胜利,实现了社会主义过渡阶段的诸项任务,这个时期堪称人民政协的“黄金时代”。1956年到1965年,国家在失误和纠正失误中前进,人民政协有过欢欣,有过痛苦,可谓喜忧参半、寒暖轮回,是个低潮时期。第三阶段是“文革”十年,党的统一战线政策受到践踏,政协封门,执政党和她的友党之间关系疏远、隔绝,因而失去了她理应涵容的批评、监督、协商,其政治领导的职能大大削弱,国家遭受重大损失。第四阶段是从1978年至今,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为起点,国家逐步跨入全面改革、开放的历史新时期,人民政协恢复,她原有的政治协商职能得到强化,又增加了民主监督的新内容,工作面拓宽,议政参政层次提高,执政党和友党的合作关系获得新的政治基础从而更加巩固,民主党派在坚定地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政治前提下,自主、独立的政治地位得到尊重和确立。历史从正反两个方面揭示出新中国存在着一条政治规律:中国共产党和她的友党休戚与共、不可须臾分割。完全可以说,人民政协迎来了第二个“黄金时代”。
记者:39年前,有一位民主人士绕道香港,秘密返回大陆,来到当时中共中央所在地河北平山县李家庄。这位人士和毛泽东探讨了一个问题:中国革命何以才能不重复历代农民起义最终变质为封建统治复辟那样的悲剧?当时毛泽东的论断是:“中国已有10%的现代工业,它决定了中国革命的领导权掌握在无产阶级手中,这就是中国革命不会变质的保证。”这个论断,是否还包含有待认识的更多内容?
千家驹(76岁,著名经济学家,中国民盟中央委员,一届政协委员。近年来他就教育、基本建设、物价等问题多次向执政党进言,受到高度重视):当年向毛泽东请教问题的就是我。历史已证明毛泽东论断的正确,同时还证明:中国革命之所以未发生蜕变,不但源于新中国巩固和发展了进步的经济关系,还源于新中国致力于创造和发展进步的民主政治关系,人民政协就是这种进步政治关系的组成部分之一。在这方面,中国共产党表现了高度的历史自觉。1978年12月,邓小平同志讲过一段极为精彩的话:“一个革命政党,就怕听不到人民的声音,最可怕的是鸦雀无声。”这句话我们铭刻在心。这十年,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国家从推进经济民主开始,逐步展开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建设。大家都说我敢讲话,其实,在人民政协,这几年敢讲话已蔚成风气。不讲话,甚至讲假话、讲奉承话,反而被大家认为是缺乏政治责任感。这种现象已不是1956年前那段美好时光的简单重复,其中更多的是理性的清醒和认识的自觉,是民主意识的弘扬。要说现在是人民政协的第二个“黄金时代”,那么标志就在于此。
记者:1957年,毛泽东在那篇《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著名讲话中,第一次提出执政党和各友党“长期共存,互相监督”的方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这个方针发展为“长期共存、互相监督、肝胆相照、荣辱与共”。这是否表明近十年来,以人民政协为其政治形式,社会主义的政治关系变得丰富多样起来?
葛志成(68岁,著名教育活动家,中国民进中央委员,是一届政协最年轻的委员,周恩来曾亲切称他“小葛老”。):毛泽东作那次著名演讲时我也在场。人民政协是中国共产党和各友党共同的卓越创造。各民主党派成员都成倍增加,80%是中青年高级知识分子。这种状况使得人民政协的议政参政能力提高,同时满足了国家生活的两项基本需求:一是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需求,一是执政党提高政治免疫力、防止政治侵蚀的需求。
记者:从“长期共存”和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需求看,“一党领导,多党合作”的政治关系是否更有必要予以法律上的保障?
袁翰青(83岁,著名化学家,九三学社中央委员,一届全国政协九三学社五名正式委员之一):中国共产党十三大就政治体制改革提出的基本原则之一,是“党的领导是政治领导”,其中规定:政治领导的主要方式是使党的主张经过法定程序变成国家意志。我想这个原则同样适用于处理执政党和各友党之间的关系。中共对各民主党派的领导和相互合作关系法律化,明确规定各政党、社团的地位、作用以及活动范围、方式等,有利于巩固合作的统一的政治基础,有利于进行相互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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