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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营建华工厂 检讨非法出售车皮的错误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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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14
第2版()
专栏:对人民日报读者批评建议的反应

公营建华工厂
检讨非法出售车皮的错误
编辑同志:人民日报在去年十二月十九日刊载了读者孟致中对我厂非法出卖车皮的批评,我们诚恳接受这个批评。
大同市公安局总务科长齐培仁曾到我厂商讨合营运煤事,规定我厂派工作人员王凤吉到大同要车,他们负责采购和推销,利益对分。以后,我厂又和聚丰委托商店合营运煤。十月份路局批准给车皮一百个,实走六个。每车煤价六百二十万元,售价七百五十万元,所得的利益,由我厂和聚丰委托商店均分。我厂为了纠正错误,曾在十一月去信调王凤吉回厂,但他故意拖延,又向路局申请十二月份车皮十五个,实发五个。由于我厂领导干部严重的官僚主义,只看到小单位的利益,致造成违反政策的严重错误。除对这件事作检讨外,我厂领导干部准备在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中,彻底检查这种错误,并向上级请求给予应得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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