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稳步前进,加速经济改革——捷克斯洛伐克访问记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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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4
第6版(国际)
专栏:

稳步前进,加速经济改革
——捷克斯洛伐克访问记事
本报记者 方荣萱
一踏上捷克斯洛伐克的国土,就被这里的经济改革浪潮所吸引,人们都在谈论改革。
记者拜会《红色权利报》时,该报副总编辑米罗斯拉夫·维德克告诉我:“我们最近二三个月围绕经济改革问题组织了全民讨论,最近,才结束了这次讨论。”他说,“报社收到几千封读者来信,大家都非常关心改革,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红色权利报》去年全年宣传的中心就是改革:年初公布了捷共中央和政府通过的《经济机制改革原则》37条,下半年相继公布了《国营企业法草案》、《农业合作社法草案》、《生产、消费、住房合作社法草案》。”是的,记者在访捷前就读到了《红色权利报》发表的题为《不可逆转的方针》的社论;社论强调,“不进行进一步的改革,捷克斯洛伐克就不能加速发展,社会主义只有一个比旧世界好的名声已经不够了,必须取得更好的成果。”
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访问时,改革都是主人谈话的主题。在世界著名的“鞋城”,光明鞋厂的经理告诉我,全厂职工分小组对改革方案进行了讨论,厂领导听取了大家的意见,并把意见向上反映。他欣喜地说,改革后工厂自负盈亏,但自主权扩大了。以利润为例,改革后,由于效益提高,厂里上缴给国家的利润由80%减少到60%。在保涅布拉德市玻璃器皿厂,一进厂门就看到院内大布告牌上用各种标记,记载着1987年全厂的经营、工资、利润等情况。厂经理谈到,该厂是改革试点单位。对改革后的情况,他指着布告牌高兴地对我们说:“请看,劳动生产率提高了,出口任务完成105%,工人工资也增长了。”据介绍,拥有20个分厂的克里斯塔列克斯玻璃器皿联合企业,1987年进行改革试点,上面只下达产值、利润两项指标,其他都由工厂自己决定,企业自主权扩大了很多,因此企业、工人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了,生产取得良好成果。
在西捷克州“先锋”农业合作社和姆拉达一博列斯拉夫市郊“朝霞”农业合作社访问时,合作社负责人都谈到,根据《农业合作社法草案》,我们农业合作社与国营农场并驾齐驱,都是社会主义商品生产者,将来自主权扩大,可以经营工业,还可以直接与外国作生意!
在主人的精心安排下,捷克斯洛伐克联邦政府体制改革委员会主任米·维尔涅尔同志专门向记者介绍了捷经济改革的情况。他说,捷克斯洛伐克的经济改革是经过充分准备的。全国有10万多名专家早就对经济改革作了探讨、研究。1987年初先公布了37条改革原则,以后陆续公布了3项改革法草案,发动全国人民进行认真的讨论,最后由党中央讨论。待到今年上半年民族阵线讨论通过后,还要经过2年逐步扩大试验,到1991年开始全面推行改革。现在已有4万多人参加了讨论,提出了1.7万多条意见,绝大部分意见都是建设性的。工人普遍反映,他们早就等待这一天了。他笑笑说,当然也有少量的反面意见。
据报道,在1987年,捷全国已有22个经济单位(含37万名职工)进行经济改革的试点工作。
米·维尔涅尔同志提出经济改革的中心思想是,把集中管理与发挥企业的自主性统一起来。要提高中央管理的效率,完善计划工作,又要全面扩大企业的自主权。企业实行完全经济核算、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职工要参加管理,厂长由选举产生。中央用经济手段代替行政手段进行管理;改革的目的就是要调动企业和职工建设社会主义的积极性。农业合作社的改革方面,特别强调合作社的重要地位和作用。此外,商业、服务行业也将进行改革。
根据他的介绍,我们体会捷这次改革在步骤上是稳中求快。做法上是充分探讨、研究,酝酿改革方案;提出改革原则,立法先行;重视广泛宣传、组织公民讨论修改改革法草案,使改革深入人心;同时进行试点,取得经验,然后逐步扩大。看来,这种稳步前进的做法是值得称道的。
米·维尔涅尔同志说,中国经济改革进展很快,希望我们交流改革情况和经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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