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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方对学生进行搜查是否违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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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3-2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法律顾问

校方对学生进行搜查是否违法?编辑同志:
1987年10月20日,我校初中一年级有一同学丢失了手表,学校领导便组织几位老师,对我们初一年级的100多位同学排队搜身后,又搜查宿舍。同学们为了避嫌疑,全部开箱让他们搜查,结果一无所获。事后在教室找回手表。请问:老师这种行为是不是非法搜查?
广东化州县中垌镇杨充中学初一级学生杨充中学初一级学生:
现就你们来信所提的问题,答复如下:
搜查有合法搜查与非法搜查之分。我国刑事诉讼法第79条规定:“为了收集犯罪证据、查获犯罪人,侦查人员可以对被告人以及可能隐藏罪犯或者犯罪证据的人的身体、物品、住处和其他有关的地方进行搜查。”这是合法的搜查。但是,依据法律规定,行使这种权利的人,只有侦查机关的侦查人员。即使侦查人员的搜查,也要严格依照法律程序进行,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在紧急情况下,来不及开具搜查证,也只限于逮捕或者拘留人犯时,并持有逮捕证或拘留证的情况下,搜查才是合法的。不按法律手续进行搜查,同样是非法搜查。情节严重的,也可构成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是指任何无权进行搜查的机关、团体、单位的工作人员或者个人,擅自决定和实施搜查他人身体、物品、住宅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搜查罪。
非法搜查罪,在主观上必须是故意的。至于目的是为了寻找自己丢失的财物或是其他,不影响此罪的成立。
非法搜查,只有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如果情节轻微,搜查人的行为不构成对公民人身权利的严重侵犯,不应视为犯罪。但是,这种行为是错误的,违法的,应当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或者行政处罚。
你校领导因一位同学丢失了手表,就组织老师对全年级100多名同学排队搜查身体、搜查宿舍,显然,这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的行为,是违反国家法律的。但是,来信未讲对被搜查的学生身心健康造成何种后果。因此,校方的非法搜查是否属于情节严重,应由有关行政机关或者司法机关来处理。如果情节并不严重,行政机关应对校方的非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理。有关人员还应当承认错误,向同学赔礼道歉。
本报法律顾问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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