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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对叛徒刘青山、张子善的斗争中我进一步认识了自己的缺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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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15
第3版()
专栏:党的生活

在反对叛徒刘青山、张子善的斗争中我进一步认识了自己的缺点
河北省天津专署专员 李克才
河北省天津专区各级机关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运动,在彻底肃清叛徒刘青山、张子善带给天津地区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基础上,大张旗鼓地开展起来了。在这个运动中获得的主要成绩之一,就是充分发动了党员群众,真正作到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使所有的干部党员更进一步地认识和揭发了刘青山、张子善背叛党背叛人民的罪行。同时也尖锐地批判了官僚主义和腐朽的自由主义对党对人民的危害。在这一运动中,所有的干部党员都进行了严肃的批评和自我批评,从政治上、思想上提高了一步。我在这个运动中也同样地受到了教育,并提高了自己。在这场反对刘青山、张子善带给天津地区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的剧烈的高度原则性的斗争中,使我进一步地认识了自己存在的缺点,以及产生这些缺点的根源。我愿意把它写下来作为我历史上的严重教训。
我认为我的基本缺点表现在两个方面:
第一,是官僚主义作风。自己在日日夜夜地工作,对刘青山、张子善两个叛徒穿着革命的外衣,盗走人民的财富,破坏胜利的成果是不大了解的,是警惕不够的。因此,也就使他们钻了空子,使其重大罪行在相当长的时期内未被发现和揭露。对刘青山、张子善不顾国法党纪,不管人民疾苦,盗窃飞机场建筑款、救灾粮、河工粮、地方粮及剥削尅扣民工工资,勾结私商违法经营机关生产(实际是他们盗窃国家财产的勾当)等罪恶行为,有些我是知道的,并且在当时也提出过反对意见,进行了斗争的;但绝大部分的事实是我不知道的(有些是事后知道了的)。如他们采取口头批准不准报告专署的恶劣手段,非法允许各县动用地方粮二百万斤投入机关生产,就是经这次检查才被发现的。又如刘青山、张子善和马庆云(天津地委副书记)私自从胜芳窃取公产收入款一亿零三百一十万元,从文安窃取公产收入款一亿九千八百万元留作私用,以及张子善向安次县窃取没收汉奸财产黄金、白银各数十两的严重破坏制度违反法纪的行为,也曾被他们隐瞒了很久,而未被发现。所有这些事实,作为副专员的我,竟长期不了解,这是对人民对上级难以交代的,是对人民财产不负责任的表现,是一种失职行为,应该受到批评或处分。
第二,是自由主义。我对刘青山、张子善叛党叛人民的罪行,虽是坚持了斗争,但今天检查起来,斗争的劲头还是不足的,没能更早地使他们的罪恶行为在党和人民的面前暴露出来,反被他们无耻的流氓手段所蒙蔽住了。在他们家长式专制统治下,多数地委委员不敢说话,不敢摆在桌面上依靠地委会这个组织解决问题,因而也就没有更主动更积极地把他们的罪恶行为摆到桌面上进行斗争。在当时,这样作虽然有困难,但我今天看来,这种困难是可以经过艰苦的斗争克服的。在和他们的斗争中,我单纯地依靠了上级,在上级对刘、张的问题未作处理前,我又几次要求调动工作,离开这个地区,这实际上是间接助长了他们贪污违法的气焰,使他们更加胆大妄为,得以长期地维持封建式的统治,增加了对党对人民的危害。这是一个共产党员在为保卫党和人民的利益而进行的斗争中所决不应该采取的态度,这是利于敌人的行为。我回忆起来是十分痛心的。
产生以上缺点的原因,我认为第一,是我本身觉悟水平低,平素学习不够,存在着狭隘的经验主义的毛病,不能系统地分析批判问题,并提到像今天这样高度的原则上来认识。再加上我思想上存有顾虑,患得患失,恐怕问题不能彻底处理,他们再拉上打下使自己无法工作。
第二,是我的民主作风不够,和广大党员干部没有亲密地结合起来,使得下级在我面前不能畅所欲言,反映情况。加以各种制度和党内民主生活不健全,尤其在地委委员之间,缺乏交换意见互相提高认识的风气,致使正确意见不能在他们两个叛徒的控制下边集中起来,变成集中的力量,一齐向他们的非无产阶级思想开火。
因此我认为上级党所提出的接受刘青山、张子善大贪污案的教训,彻底肃清资产阶级腐化思想的影响,是完全必要和完全正确的。我一定接受这一事件的教训,进一步锻炼自己,提高自己,把毛主席、党中央所提出的开展增产节约运动和大张旗鼓地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运动,在天津地区搞得更好。另一方面要加强对马列主义和毛泽东思想的学习,武装自己,提高思想水平,健全各种制度和党内民主生活,掌握批评和自我批评的武器,发扬民主作风,为坚决肃清一切贪污、浪费和官僚主义现象而斗争,为彻底肃清刘青山、张子善带给天津地区党内的资产阶级思想影响而斗争,迎接伟大的经济建设任务!
(原载一月十一日河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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