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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处对爆破事故负有责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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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2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答复反应

  我处对爆破事故负有责任
你报去年12月16日五版刊登题为《这样的施工单位谁信得过?》的读者来信,指出了我处在安全管理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和领导干部的官僚主义作风,我们诚恳接受批评。
我处领导同志已向上级作了深刻检讨,并对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分别给予了行政警告、记过和经济罚款的处分。我们还在全处范围内开展了一次作风纪律大整顿,强化安全意识,克服安全工作中的官僚主义作风,以杜绝此类事故发生。
铁道部二十工程局第四工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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