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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天翔谈五年刑事审判工作 法院审理案件九百余万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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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3
第2版(要闻)
专栏:

  郑天翔谈五年刑事审判工作
法院审理案件九百余万件
新华社北京4月2日电 最高人民法院院长郑天翔今天在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说,经过几年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活动的斗争,我国社会治安有了明显好转,刑事发案率连续4年为万分之五左右。
他说,5年来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理各种案件(包括二审、再审案件)9561967件。
郑天翔说,从1983年8月到1987年底,全国各级法院共审结刑事案件1692955件,判处人犯2047839名。
他说,在被判处的全部人犯中,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包括死缓)的,占38.18%;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和免予刑事处分的,占61.12%;宣告无罪的,占0.7%。
他说,在审结的全部刑事案件中,属于杀人、强奸、抢劫、爆炸、流氓犯罪集团等7个方面的严重刑事犯罪案件占40.46%,人犯占45.47%。人民法院对重点打击的7个方面的严重犯罪分子坚决执行了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在判处无期徒刑和死刑(包括死缓)的罪犯中,90%以上是属于7个方面的。
郑天翔说,5年来,全国法院共审结严重经济犯罪案件288064件,判处人犯351376名。
他说,5年来,全国法院对在服刑中的罪犯,确有悔改或者立功表现,依法予以减刑、假释的,有495057人;对在服刑期间又犯罪,依法加处刑罚的,有37862人;对原判在认定事实上或者在适用法律上确有错误,按审判监督程序改判(包括改轻、改重和宣告无罪)的,有78109人。5年来,检察院抗诉案件10006件,法院经过审理,认为原判确实不当,依法改判4370件,占抗诉案件的43.67%。
郑天翔说,人民法院执法是严肃的,从总体上看,办案质量是好的。经过几年的斗争,扭转了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公共安全和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活动打击不力的局面。
他说,在我国社会主义初级阶段,阶级斗争在一定范围内还会长期存在。在当前犯罪活动还很严重的情况下,各级法院要继续坚持对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分子依法从重从快惩处和对严重破坏经济的犯罪分子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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