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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小组发言摘编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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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3
第3版(要闻)
专栏:

  全国政协七届一次会议小组发言摘编
  民进内蒙古区委会副主委德继民说:
转变党风要从高级干部做起
我认为转变党风不能仅仅抓几件违法乱纪的案例,而是要提高党员的素质,特别是要管住党的高级干部。目前有的高、中级干部头脑中等级观念严重,每一出场都要讲“座次”。曾发生过一位省里的处长和市里的部长在开会时为谁先谁后而争吵的事,实在庸俗。再有,有的省级机关如同衙门,门卫森严,认小汽车不认人。长此下去,党怎么能不脱离群众!
  北京大学教授、九三学社中央宣传部部长金开诚说:
严肃法纪建立清廉政府
《报告》中提出克服官僚主义,树立良好政风,建立一个清廉的政府,但没有提出具体的措施。现在不正之风越来越严重,社会的精神文明程度值得忧虑。比如一再发生的交通事故,说穿了是工作人员没有责任感。全国各个领域都不断发生因为不负责任而产生的恶性事件,给国家造成无法计算的损失。现在商品经济观点被严重曲解,用低质的服务换取高额报酬,可以说是巧取豪夺。旧社会还讲“以义为利”,现在的“义”更应包括为人民服务的意义。国家在严肃法纪、精神文明建设方面只停留于号召、教育上面,这是很不够的。对违法乱纪的人要绳之以法。
  民盟广东省委副主委杨奎章说:
端正党风关键是要接受群众监督
党风不正,确实是一个突出的问题。现在,广东省不少县长、镇长、区长住着小洋楼,出门坐“奔驰”牌豪华车。赵紫阳春节在广东时就提出党员干部要清廉,可有些党员干部是“先天下之乐而乐,后天下之忧而忧”。要解决党风不正问题,关键是共产党要讲民主,要能够听不同的意见,接受群众的监督。
  江西省政协副主席金立强说:
社会风气坏党政干部首先要负责
社会风气坏,党政干部首先要负责。50年代初,干部贪污1万元就要处决。“三反”时,处理刘青山、张子善事件大快人心。现在贪污受贿上万元的已不稀奇了。前两年整党,层层动员,党风不但没有好转,而且愈演愈烈。现在已经不是一般不正之风,而是干部有腐败现象。领导上不能满足已有成就,要看到问题的严重性,这种腐败风气不清扫,就不像社会主义国家了。
  团结报总编辑王奇说:
希望国务院能组成“人才内阁”
现在我们国家面临的情况是:“困难与希望同在,挑战与机会并存”。我们必须迎接挑战,不放过任何有利机会,正视困难,努力将希望变为现实。期望新的一届国务院能组成“人才内阁”,率先建设廉洁政治,从严治政。希望国务院新领导“多谋善断,谋而后定,居安思危,多难兴邦”。以富国裕民、安邦定国成绩,回答人民的厚望。
  广播电视学会副会长谢文清说:
  没有新闻自由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
政协的重要职能之一是民主监督,中共十三大报告和李鹏同志的《政府工作报告》都提出了舆论监督问题。作为政协新闻出版界的委员,我们处在两个监督的结合点上。
要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就必须实行新闻改革。现行体制设立的禁区太多、太严,使得新闻舆论单位很难发挥其监督作用。宪法规定人民有言论自由,其中就应包括新闻自由。一提起“新闻自由”这四个字,有些人就会有“条件反射”,就会同“自由化”联系起来。我看不必如此紧张。我所说的“新闻自由”,是四项基本原则以内的新闻自由。世界上没有绝对的、无限的新闻自由,总要有点限制的。自然界有个大气层,“天高任鸟飞”,但鸟儿却飞不出大气层。社会生活也有个“大气层”,各国都有,美、英、日本都有,只是大、小不同,性质不同罢了。我国社会生活的“大气层”,就是四项基本原则。只要遵守这四项原则,是应该允许新闻自由的,没有新闻自由就谈不上社会主义民主,更谈不上高度民主。
  中国社会科学院语言研究所名誉所长吕叔湘说:
提高民族素质要靠基础教育
《人民日报》最近发表了农村小学不是“安置站”的文章,反映了湖北省公安县某镇22所村办小学中,有11所接受了近几年换下来的15名村干部,其中9名任校长。这15名村干部的文化程度分别是高中1人、初中5人、小学9人。基础教育如此不受重视,令人深思。人的素质的提高,民族素质的提高,都要靠基础教育。日本在明治维新后期,就已普及小学教育了。我国的《义务教育法》已颁布几年了,贯彻得怎样?请中央有关领导同志下去看看,不要总是停留在公文上面。基础教育是治国之本,应当十分重视。
  民盟中央常务副主席高天说:
认真检查《义务教育法》执行情况
《义务教育法》公布几年了,落实多少?由谁来执行?政府检查了没有?在基础教育中,小学拿什么来创收?他们一不能咨询,二没有设备,只有校舍一座,孩子一群,提高教师待遇,搞“自我改善”,也只能在孩子交的杂费中打主意。把生活在底层的民办教师放在一个什么样的位置上,这是关系到《义务教育法》能否实施的大问题。国家制订了《义务教育法》,就要贯彻执行,切实检查。
全国的文盲有多少?从主管部门了解的数字叫人吃惊。沿海发展外向型经济,劳动者的素质这样低,怎么能适应?扫盲工作在改革、开放中更显得重要、急迫。只有全民族素质的大幅度提高,国家才有希望。
  湖南师大文史研究所教授林增平说:
立国之本教育为先
我以为国家办教育事业有失策之处,只偏重于高等院校培养人才,没注意到提高全民族的科学文化素质。现在出了多起严重交通事故,企业的经济效益不高,都是与职工的素质不高有关。立国之本,教育为先。可是,对义务教育的普及不重视,只注重办好大学。青年人考上大学包吃、包教、包分配,“入了大学门,就成国家人”,所以形成片面追求升学率。自古华山一条道,都想考上大学,这种情况应当改变,一定要很好落实《义务教育法》,普及基础教育。
  清华大学校长高景德说:
解决高等教育问题关键是经费
两年前大学培养一个学生所需经费大体平衡,去年培养一个学生就要补贴600元。教育经费压得这么低,增加的希望又看不到,不痛下决心,解决不了问题。我建议由人大和政协组成一个专门调查组,认真调查一下,看看到底该不该增加。高等学校管理体制也亟需改革,现在仍然沿袭旧的办法,根本无法建立培养专门人才的机制。我建议,国家对高等学校只需管经费和学生所要达到的水平,别的就不要管了。把教师的编制、级别、工资待遇等方面的决定权统统下放到学校。不要搞一个模式,一个标准。我们国家现在高等院校这么多,各个院校之间的差异很大,教授的标准怎么能就是一个?关于高等学校搞创收的问题,我并不完全否定,但要明确一个前提,就是目前学校还很穷,经费严重不足,教师待遇很低,解决这个问题还是要靠国家增加教育经费。
  厦门大学教授、历史研究所所长杨国桢说:
学校开展自我服务只能治标
教育事业如何适应商品经济的要求进行改革,是一项涉及全社会的系统工程。现在提出的学校开展有偿服务、自我改善的做法,只能治标,不能治本,而且弊端不少。教育经费不足,固然有国家投资不够的因素,还要看到社会各行各业竞相涨价、间接侵吞教育经费的因素。不搞综合治理,要学校自我改善,等于把困难转嫁给学校、师生甚至家长,这是不公平的。学校开展有偿服务,把科技成果直接转化为生产力,是件好事,但实行起来,问题不少。国家对学校开展有偿服务,应当制定具体政策,尽量避免它的副作用。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黄清渠说:
侨务政策要落到实处
《政府工作报告》重申重视和保护海外华侨的正当权益。话说出来了,就要兑现,要落到实处。现在,华侨的一个最大意见就是侨房问题没有解决好。广东经过几年的努力,侨房政策在农村基本落实了,但在城镇还没有得到很好落实。只退还产权,不给人家使用权。有的地方通知华侨,如果回来住就退,不回来住就不退。这些做法有伤侨心。
  致公党中央副主席郑守仪说:
做好归侨侨眷的工作
华侨回国后,在各种岗位上勤勤恳恳工作,特别是50年代前后回来的华侨,许多人已是各行各业的骨干,有的将要离退休。但他们当中有许多人的工资待遇、职称、住房等切身利益问题,往往由于名额、指标所限,或由于不正之风,得不到合理解决。1956年和我一起回来的一个研究生毕业的归侨,现在58岁了,还是个助研,他说没脸见海外亲人。我反映给党委,回答说,现在党政分开了,工资、职称、住房问题党委不管。我感到很失望。党和政府应该关心这些归侨的生活。
  民盟湖北省委副主委和穆熙说:
大刀阔斧改革出版体制
出书难,买书难,嚷了这么多年,至今不但未有缓解,且愈演愈烈,尤其一些较高层次的学术著作及文学作品,更难出版。改变这一状况的最好办法,是改革出版体制。
一、完全引进市场机制,提倡竞争意识,准备接受可能出现的兼并或倒闭的局面。
二、调整不合理的价格体系,定价改为成本加税收加国家规定之利润上限。如此,较高层次之学术著作,阳春白雪之作品就有了出路。
三、调整税收政策。对出版物的税收,总的原则应是低水平的,以示扶植,但对通俗读物则课之以高税,使其绝对无利可图。
四、加强宏观管理,进一步搞活微观。放弃审批选题,加强出书后之检查,充分发挥出版社之自主权。但与此同时,应尽快制定出版法或试行条例。
五、废除稿费制,实施版税制。
  中国中医研究院中药研究所研究员王孝涛说:
以法管药加强监督
近年来发生的大量假劣药品案件,危害人民健康,造成国家经济损失。虽有《医药管理法》,但多年来,屡禁不绝。因为:一、药品检验力量弱,如县有检验单位的只800个,在全国不到1/3。而且处理权又属工商局,懂的不管,管的不懂。要健全药品监督管理队伍,严格控制核发生产经营许可证。二、执法不严,打击不力。必须从重处罚制卖假劣药品的人,包括企业的领导、管理人员。建议修改刑法第164条,将“危害健康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将“造成严重后果处7年以下有期徒刑”改为“处7年以上15年以下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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