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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城镇出现个人买房小气候 买房职工为前八年的一点七倍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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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3
第4版(要闻)
专栏:

  山东城镇出现个人买房小气候
  买房职工为前八年的一点七倍
新华社济南4月2日电 (记者张绥文)随着住房制度改革的发展,山东省城镇开始出现了个人买房“小气候”。仅据14个城市和16个县城的不完全统计,去年就有1393户职工买到了住房,相当于全省前8年个人买房的1.7倍。
虽然山东省前几年就提倡城镇职工个人买房,但到1984年底,全省个人买房的只有58户,而且多是华侨眷属。去年,各地又围绕住房制度改革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调动了个人买房的积极性。在去年出售的住房中,新房占1166套,旧房为227套。率先在全国进行住房制度改革试点的烟台市,要求买房的职工已达3000多户,但由于房源不足,至今只售出100多套。
为了鼓励个人买房,今年以来,山东各地普遍采取了免缴建筑税和由职工所在单位负担开发费等优惠政策。但房源不足,住房市场机制不健全,部分单位负担不起开发费,仍然使一些想买房的职工买不到房。为此,有关部门正在进一步研究和制定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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