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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灾害和事故应防患于未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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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3
第8版(每周文摘)
专栏:

  对灾害和事故应防患于未然
进入1988年,神州大地接连发生车祸、空难、火灾等重大灾害和事故。唤起人民增强防灾观念,提高民族防灾意识,实属必要。
对于灾害和事故,有关单位作好科学预测,采取以预防为主的方针,把工作做在灾害和事故发生之前,就可能大灾化小,小灾避免,即使遇上那些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灾害,也能减少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一些单位尽管制订了安全生产、预防灾害事故的规章制度,但并没有落实到生产和工作中。也有一些单位搞了承包,只包经济指标,不包安全措施,不加强基础设施,对于潜在的灾害事故苗头不查不睹。个别承包者赚钱心切,拚设备,拚消耗,让机器长期带病作业,让车船屡屡超载运行,以致发生重大灾害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人们常说交“学费”,在与灾害、事故作斗争中,我们已经付出不止一笔的学费。提高全民族的防灾意识,宣传防灾科技知识,增强防灾设备,健全防灾政策、法规,未雨绸缪,把防灾害、防事故纳入日常议程,就能防患于未然。
防灾要增加经费开支,如重大工程抗地震、兴修水利防洪水,都要花很多钱。这些钱应不应该花呢?有关部门的统计数字告诉我们,防震花钱与其所减少的损失之比约为一比五,经济和社会效益是明显的。
(摘自3月21日《中国地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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