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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普遍赞成保障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 希望政策规定计划管理等方面工作尽快跟上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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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4
第1版(要闻)
专栏:

人大代表分组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
  普遍赞成保障私营经济存在和发展
希望政策规定计划管理等方面工作尽快跟上
新华社北京4月3日电 宪法修正案草案正提请全国人大代表审议。代表们普遍赞成宪法中增加“国家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这一规定。
福建上杭县农民、人大代表赖永兴,前几年同乡亲们筹集资金办起一座水泥厂,现在拥有固定资产102万元,年产水泥能力为1万吨,经济效益很好。可是,一些好心人对他说,你办的厂是私营企业,政策一变,你可就成了资本家了。这次,他看了宪法修正案后高兴地说,把国家保护私营经济的合法权利写进国家根本大法,我心里的一块石头落了地。
依靠兴办孵鸭场致富的胡丽华代表说,孵鸭是她的祖传手艺,可是在“文化大革命”中,她的孵鸭场被打成“地下黑店”,丈夫给判10年刑,包括房屋在内的全部财产被没收。1979年,她从兴国县来到自己哥哥所在的吉水县八都镇又办起了孵鸭场,年孵鸭30多万只,纯收入7000至8000元。但是,她丈夫由于害怕政策多变,不敢同她一块去办孵鸭场。她对记者说,这次宪法修正案允许私营经济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存在和发展,使我们打消了顾虑,我准备回去就把丈夫从家里动员出来,与我一块把孵鸭场的规模办得更大些,效益更好些。
前些年,有人把温州发展私营经济看成是“资本主义”,说:“谁没有见过资本主义,请到温州去”。温州市委书记董朝才代表在审议宪法修正案草案时说,尽管私营经济对促进温州经济发展起了重大作用,可是个体经营者不敢放开手脚干,干部也心有余悸。现在宪法对私营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作了规定,我们可以大胆地干了。他告诉记者,目前温州市私营企业达到14万多个。去年,全市地方财政收入比1983年翻了两番多,有一半来自私营经济。今后将采取措施促进私营经济更快地发展,使之成为地方经济发展的生力军。
一些代表在审议中对私营经济的发展前景也表示了不尽相同的担忧。
代表中的个体经营者说:国家把私营经济通过宪法加以保护,对此我们从内心深处非常感激。但是我们还不能高枕无忧。现在,社会上“红眼病”厉害得很,从生产和生活各个方面为难我们。尽管宪法中明确了我们的社会地位,但是要转变人们固有的思想观念并非易事。况且宪法中又没有具体规定,要想从经济上保证私营企业在社会上的平等地位是很难的。
一些来自国营企业的代表说:国家把私营经济在宪法中加以承认,对此我们举手赞同。实际上,私营经济早已在与我们相互合作和竞争了。现在从政治上把私营企业放在与我们平等的地位上很必要,可是事情又不能到此为止,还必须采取措施,从税收、财务等方面对私营经济加以具体规定。从经济管理上把二者放在平等的地位上,否则,二者在经济上的竞争将是不公平的。
一些干部和专家说:保护私营经济发展是对的,但“有法可依,无章可循”不行。如果缺乏具体规定,在制订经济规划、购销原材料和产品,以及安排信贷等方面就很难办。一些经济专家认为,私营经济内部管理方式、利润分配方式、社会活动方式等许多方面与国营、集体经济不同,我们既不能简单地斥之为“资本主义”、“剥削”加以否定,也不能光冠以合法的帽子放任自流,而必须加以引导和利用。因此,只在政治上承认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还不够,政策规定、计划管理、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工作也应尽快地跟上去,以免在社会上引起混乱。
许多代表认为,我国的私营经济还不发达,现在私营企业不是多了,而是太少。国家不仅应该允许其存在,还应该因势利导,帮助私营经济健康发展,使之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的补充。代表们希望,除“宪法”以外,国家有关私营经济方面的具体法规要尽快出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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