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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偿转让科研成果合理合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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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6
第5版(读者来信)
专栏:大家谈

  有偿转让科研成果合理合法
肺宝三效片配方及工艺流程是一项科研成果。它是几位科技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之外完成的,属非职务科研成果。这一非职务科研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属于这几位科技人员。这几位科技人员有权通过签订转让合同,有偿转让这项成果。
国务院关于技术转让的暂行规定指出:“职工在做好本职工作、不侵犯本单位技术权益的前提下自行研究、开发的技术,其转让收入归职工本人或课题组。”因此,这几位科技人员向星火制药厂转让其技术成果的技术转让费应归他们自己所有。如果他们在研制过程中使用了本单位的器材或设备,也应支付相应的使用费。
安徽马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王正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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