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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老人谏——人大代表建议完善离退休制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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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7
第3版(要闻)
专栏:

  为老人谏
  ——人大代表建议完善离退休制度
  本报记者 张书政
春光灿烂,古木苍翠。4月2日下午,人大北京代表团部分代表面对窗外的春光古木,围绕完善离退休制度展开了热烈的讨论。
“死收入”与“活物价”差距越来越大
北京铁路局党委书记陈效达发言有板有眼,人们都说他道出了问题的要害。
他说:“离退休职工中的部分人生活水平下降,退休的问题比离休的更突出。特别是六七十年代退休的,收入不多。离退休后,长工资没他们的份了,虽然近两年给加过两次十几元的补贴,收入基本是‘死’在原工资的水平上。‘活物价’与‘死收入’的差距越来越大。”
大家你一言我一语地补充着。有的说:看来,解决问题的根本办法,是正确处理“死”与“活”的关系,即把“收入”与“物价”挂起钩来,二者都“活”起来。一些代表还谈到,在他们所在的企事业单位,一些男职工满60岁、女职工满55岁,而不愿意离休,更不愿意退休。当领导上劝其离退休时,他们便提出好多要求,什么长一级工资啦,调调住房啦,等等。
50年代大学毕业生有“后顾之忧”
女代表魏庭棣是1956年参加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现在是北京第二毛纺厂绒线分厂副厂长、副总工程师。她说:“50年代大学毕业生在全国为数不少。他们中多数人已到了或接近退休年龄。现在能拿160元月工资的,算是高的,退休后只能拿120元;现在拿120元工资的,退休后只能拿90元。这都是‘死钱’,再没有奖金、岗位津贴等‘活钱’了。如果身体不好,退休后不能被聘、雇,家里再上有老,下有小,退休后的生活景况肯定不如‘在岗’时。我们厂1956年前后的大学毕业生有5名,他们都有后顾之忧。”完善离退休制度,解除这部分人的忧虑,对“四化”建设很有好处。
对“免职休息”者应予重视
北京市公安局副局长兼武警北京总队总队长、党委书记张文奇认为,“免职休息”那部分干部应引起重视。他说:“所谓‘免职休息’者,就是军队、武警干部中50岁至55岁这个层次的干部。他们超过了规定的所任职务的年龄界限。由于种种原因提升、安排不了、又没到离退休年龄,在家里闲着。这是个很大的浪费。”
据老张调查,在北京武警部队中“免职休息”者为数不少。代表们认为,完善职工离退休制度时,军队和警察也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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