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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受人大监督 政府才有权威——陕西省省长侯宗宾一席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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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8
第1版(要闻)
专栏:

  接受人大监督 政府才有权威
  ——陕西省省长侯宗宾一席谈
  本报记者 潘岗
春节前夕,陕西爆出一条新闻:省政府干预延川县人大人事任免,省长知错即改,登门做自我批评(见今年3月1日本报四版)。
不想,七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这件旧闻又成了一些人大代表议论的话题。许多代表认为,陕西省长做得对。但也有一些人心里叽咕:这样下去,会影响政府的权威。
日前,记者约请出席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陕西省长侯宗宾就此事谈谈看法。侯宗宾说:“这关键是观念上的转变。过去,人们常把人大看作‘橡皮图章’,政府将某项工作交人大审议只是走个形式。现在,这个观念必须改!我认为,一定要把人大看成权力机关、决策机关,政府只是执行机关。政府向人大报告工作,是必须遵循的法律程序。两者的关系不能颠倒。”
侯宗宾认为,这几年,我国的民主政治日趋走向正轨,许多群众开始把人大看作是体现自己意志的机关。这个变化,是我国走向法治的重要标志。作为一级政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不仅可以防止工作的疏漏,还可以取得人大的支持,使政府的工作更有群众基础。
他举例说,去年下半年,许多群众对全省粮食生产连续3年徘徊不前、城市副食品售价猛涨有意见。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分头跑了8个地市,对科技下乡、发展养猪以及陕北农业、商洛多种经营、关中乡镇企业进行了调查。在今年元月召开的省六届人大六次会议上,他代表政府“破天荒”作了一次关于农村经济工作的报告,提出了具体措施。经省人代会审议,形成决议下发执行。会后检查发现,各地落实得较好。他说,原因无非两条,一是经过人大代表审议,措施更加切实可行了;二是通过人大形成决议,更有权威性了。市、县政府如不认真执行,当地人大就会去督促。
现在,陕西省已形成制度。省人大每两个月一次的常委会议,必有政府某些部门的领导报告工作。而省人大也很不“客气”,随时提出意见,真正做到“各负其责,齐心协力”。
政府某项提议,人大提出异议没通过,怎么办?侯宗宾说:“这时,政府就要多听人大意见,不能独行其是。”
去年,省政府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免除一名厅级干部的职务。省人大常委会审议时提出异议,认为省政府免职理由不充分。省政府经过反复研究,决定尊重人大意见,保留这名厅长的职务。
人大没通过政府提议,政府的威信是不是就降低了?侯宗宾说:“不能这样看!政府尊重人大意见,会使工作做得更加扎实、细致。而卓有成效的工作,是政府在人民群众心目中树立形象的唯一途径。假如政府呈报的事项,提议的人选只许人大一律通过,那人大还怎么发挥监督作用?”
侯宗宾说,接受人大监督,当然不是事事都请示人大。对一些属于政府职权范围内的工作,政府要敢于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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