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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负责人宣布 征收耕地占用税实行包干办法 税款将全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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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8
第4版(要闻)
专栏:

  财政部负责人宣布
  征收耕地占用税实行包干办法
  税款将全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
本报北京4月7日讯 记者王锦鹄报道:财政部副部长项怀诚在今日召开的全国耕地占用税工作会议上说,耕地占用税将按照“取之于土、用之于土”的原则全部用于发展农业生产。今年征收的耕地占用税中央和地方对半分成,上交中央部分将实行包干办法,超收全部留给地方。
项怀诚说,《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颁布已一年,但各地征收任务完成不好。主要原因是一些地方和部门的领导对征收耕地占用税重视和支持不够。
项怀诚指出,为保证农业、特别是粮食生产稳定增长,需要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地开发农用土地资源。中央通过集中耕地占用税款来重点保障这一资金需要。各级领导要增强全局观念,带头执行国家税法,支持财政部门依法征税,督促所属单位依法履行纳税义务,不要干扰、阻挠征税。国务院已决定对1988年耕地占用税征收实行包干的办法,超收全部留给地方,短收部分由地方财政补足。对1987年应征未征的耕地占用税,今年要继续征收。任何地区和部门不得自行降低征税标准,扩大减免税范围;对超越管理权限下达的减免税文件,财政部门有权拒绝执行。仍征收垦复费的地区,应立即停止征收,不搞税费并存,增加占地单位的负担。
项怀诚强调,耕地占用税金必须管好用好,不得挪作它用。中央集中的耕地占用税款将按照“统筹规划集中使用”的原则,用于重点地区的土地开发和商品粮基地建设项目,目前主要用于东北三江平原和黄淮海流域。留给地方的也主要用于开垦宜耕土地和整治改良现有耕地,做到专款专用,先收后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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