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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资企业的海外形象——记深圳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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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8
第4版(要闻)
专栏:

  合资企业的海外形象
  ——记深圳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
  邢平安
正当日本的实业家们以其拥有的资本优势、积极而又谨慎地在世界各地寻找投资对象的时候,深圳第一家最早建立的中日合作经营企业——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因其较为成功的合作成果,引起了日本企业界乃至政界的关注。
几年以来,从日本来深圳访问华日公司的各种团体40多个,其中大多是高层次的考察团。日本著名学者小林进主持的亚洲经济研究所曾两度派团考察华日公司,日本通产省组织的一个汽车企业视察团专门到华日公司考察。日本国会议员、自民党第一副干事长也曾于去年专程访问华日公司。他们经过考察之后,对公司的中日合作成果表示满意。
深圳华日汽车企业有限公司是个不太大的企业,主要经营“的士”,兼汽车修理。它对树立深圳的合资企业在海外的良好形象具有积极意义,这无疑可增强深圳特区对日本企业界的吸引力。华日公司的日方代表、副董事长兼总经理二村宽先生就曾多次说过:“华日公司是我在海外投资兴办的第一家企业,它现在越办越好,使我非常高兴。我在东京的朋友们一起聚会时,经常打听深圳的情况,有意到深圳投资,我也常常以切身体验鼓励他们来试一试。”
华日公司何以能够树立起自己良好的海外形象呢?说来并没有什么奥妙之处,他们只是按照中外合资法的精神,不尚空谈,老老实实地把最基本的几条办到了。
首先是以诚合作。华日公司的中方一班人在与日方人员的合作共事中,始终保持了友好相处的热情。中日双方人员互相信任,不存芥蒂,凡事共同协商,待之以诚,这在公司已成题中应有之义,习以为常了。日方总经理二村宽先生每月从日本来华日公司四天,其余时间完全放手让中方副总经理吴寿贤全权主事,这充分说明了日方对中方经理的信赖。
其次,华日公司在恪守合同上一丝不苟,也为树立华日公司的海外形象起到了很好的作用。按合同规定,华日必须每月按期向日方还本付息30余万港元。华日对此严守不渝,每月准时汇款,使日方的经济利益得到了保证,消除了日方担心回收投资的顾虑。另外,华日公司对企业善加经营,效益逐年增长,也是令日本的考察团成员们颇感满意的一点。注意吸收投资者所在国家的先进管理方法,是华日经营管理的一大特色。华日实行营运车辆电脑管理,然后推广至全市小汽车出租公司。对满街飞驰的“的士”实行电脑管理,每天都能够对司机的工作状况一目了然,这个方法就是从日本引进的。
华日公司“的士”的服务态度是有目共睹的,车顶有“华日”明显标志的出租车总是扬手即停。从去年11月20日起,每台车内又参照日本的办法备有《征求意见书》,从司机态度到文明行车等栏目齐全,乘客可以根据自己的乘车观感和体验填表,然后投寄公司,凡司机被乘客“告状”三次而又查证无误就被开除。公司对外营业的修理厂也备有征求意见书,奉顾客为上帝。最后,还应当提到的是,华日公司在加速折旧、还本付息的前提下,效益也不错,今年利润激增,比去年增长了5.3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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