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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农业改革 增加食品生产 苏联重视发展各种形式合作社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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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09
第7版(国际)
专栏:

  推进农业改革 增加食品生产
苏联重视发展各种形式合作社
本报讯 最近,苏联召开了全苏集体农庄庄员代表大会,大会讨论了合作制法草案和集体农庄章程草案,认为现阶段最重要的任务是在广泛发展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基础上大力增加食品生产。苏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指出,这次代表大会是苏联社会生活中的重要社会政治事件,对制定今后合作社运动的发展战略作出了重大贡献。
近年来,在苏联各地自下而上地进行重新组织农业集体的试验,正以合作制为基础改革农业体系和结构。据苏联报刊报道,在爱沙尼亚加盟共和国已有十三个不赢利的国营农场要求改组为合作社性质的农庄。该共和国部长会议对于要求改组的国营农场和集体农庄表示支持和协助。目前在苏联建立的农业合作组织的特点是以承包为主,实行独立经济核算。承包方式有家庭承包、少数人的集体承包和租赁承包等。例如,在赤塔出现的“合作农庄”就是由一些家庭承包单位和租赁承包集体自愿结合组成的。西伯利亚的学者对那里的八百个实行合作制的集体调查表明,新的组织形式打破了官僚主义管理的束缚,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劳动生产率提高了三倍。
苏联领导人戈尔巴乔夫在全苏集体农庄庄员代表大会上讲话时指出,合作社在二十年代取得蓬勃发展,有三分之一的农户加入了各种形式的合作社,合作社运动在恢复和发展经济中起了很大作用。但不久,列宁关于合作社的学说遭到粗暴的破坏,消灭了按行业组织的合作社,而集体农庄也屡经坎坷,不少集体农庄被改为国营农场,严重影响了农业的发展。他批评了轻视合作社的思想,认为合作社应与国营企业享有同等地位。他强调说,历史上形成的集体农庄的结构已不符合当前的经营环境,现在要通过建立各种形式的合作社来发挥农庄的潜力。目前在苏联,合作社有了新的、非传统的形式。例如,在赤塔州的一个地区,已有三百多个基层劳动集体在承包和经济核算制基础上工作,并在银行分立帐户,成为拥有广泛自主权的经济单位,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方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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