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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监督职能 完善代表制度——江西代表团小组讨论纪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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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0
第2版(要闻)
专栏:

  加强监督职能 完善代表制度
  ——江西代表团小组讨论纪实
  本报记者 苏宁
人大会议年年开,立法工作年年做。究竟人代会的主要职能是什么,许多人对此并没有清楚的认识。邹硕恩说,群众中流传着这样的顺口溜:“党委挥手,政府动手,人大举手,政协拍手。”也有的地方把人大常委的领导分去搞计划生育、水利建设、烟草生产、催粮催款,什么都干。
人大工作的重点应放在哪里?邹硕恩说:“除了日常的立法工作,重点应加强对‘一府两院’的监督。人大既不能失职,也不能越权。我看越权的情况没有,失职的情况倒是有的。前几年各地放松对农业生产的领导,减少农业投入,造成农业减产;在外汇储备急剧下降的情况下,花几十亿外汇进口小汽车……像这些重大问题,决策时缺乏监督。”李柱建议对监督的内容、范围、程序和方式作出法律规定,以便做到制度化、规范化。
曹绍琼认为:上一届人大立法工作进展很大,但法律制订出来以后,全国人大常委会认真检查执行做得很不够。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情况相当严重。对此邹硕恩补充说,《森林法》颁布了,可是乱砍滥伐现象有增无减。建议全国人大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执法大检查。
曾庆和就大会审议的几个报告提出意见。他说,这次《政府工作报告》提前一个月发给代表审阅,这很好。其他报告,如国民经济发展计划、财政预决算和“两院报告”也应提前发下来。另外有的报告还应有必要的文字说明和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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