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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阳县切实贯彻食品卫生法 食品中毒事故从未发生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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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1
第1版(要闻)
专栏:

海阳县切实贯彻食品卫生法
食品中毒事故从未发生
本报讯 山东省海阳县商业系统数年来坚持把国家《食品卫生法》贯彻落实在食品生产和经营的全过程,使全系统的食品卫生面貌大为改观,从未发生过食品中毒事故,有效地保证了人民身体健康,促进了两个文明建设,连年被评为“食品卫生先进单位”。
这个县采取的主要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提高干部职工对贯彻《食品卫生法》重要意义的认识。他们年年采取办学习班和请进来、派出去等多种形式,对干部、骨干进行轮训,不断提高贯彻《食品卫生法》的自觉性。如组织商办食品工业的职工进行现场化验,让大家看清病菌的繁殖和危害,认识到食品卫生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法》的标准;组织饮食业的职工学习,按卫生法要求,对不合格的食品,采购员不采,保管员不收,厨师不做,服务员不卖。同时,层层建立食品卫生监督检查机构,配备专业人员,并建立了食品卫生档案,掌握食品卫生的历史和状况。
二是定岗定责,层层落实卫生承包责任制。他们按《食品卫生法》和《卫生五四制》等有关法规要求,每个行业,每个工种,每道工序和每个岗位,都制订了具体可行的卫生标准,实行了县局、单位、车间、个人四级卫生承包责任制,把卫生工作搞得好坏与干部职工的切身利益挂起钩来。同时,认真实行卫生评比检查制度,严把“卫生三关”:(一)检验、验收、保管关。对肉食加工、入库、出库,糕点、酿造以及饮食业的原材料等都严格检查验收;(二)加工制作关。加工人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如饮食业坚持生熟隔离、两刀两案制度;(三)销售关。运输食品的车辆、工具做到天天洗刷,餐具一餐一消毒,销售员出售食品使用专用工具,杜绝“一把抓”的旧习。
三是立足治本,舍得投资,实现食品卫生工作的科学管理。他们从企业留利中拿出60余万元用于卫生设施的基本建设,对新建厂房、营业室和食品站改造等都按卫生法要求进行施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都修建了更衣室、消毒池、缓冲间,实行密封生产。在食品厂、肉联厂、酿造厂增设了化验室,增置了化验设备和先进仪器,配备了一批化验员,化验项目由原来只化验理化指标扩大为细菌、大肠杆菌、致病菌等化验。从1983年生产出口分割肉以来,合格率达到100%,全部符合出口标准。
(吕建中 孙景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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