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9阅读
  • 0回复

全国人大代表对拍摄《末代皇帝》提出质询 文化部和国家文物管理局负责人作说明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1
第2版(要闻)
专栏:

全国人大代表对拍摄《末代皇帝》提出质询
文化部和国家文物管理局负责人作说明
新华社北京4月11日电 (记者徐小萍)出席七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的河北省部分代表就中英意合拍电影《末代皇帝》违反文物保护有关规定一事近日向大会主席团提出,要求有关部门接受紧急质询。今天下午,文化部、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等部门的负责同志来到河北代表团驻地,接受代表的质询。
曾在这部片子中出演战犯所所长的文化部副部长英若诚首先向代表们作了说明。他说,文化部鉴于一些影片拍摄过程中损坏文物的现象时有发生,曾在1985年4月制定了《关于拍摄电影电视有关文物的暂行规定》。规定不允许在古建筑拍内景。但是,因为《末代皇帝》一片,中方早在1984年3月就与意方签订了合同,这个合同不是通过中方投资,而是通过我们协助、提供设备和场地来实现。在中国目前的国力下,这种合作是有利的。所以,合同不能由我们撕毁,况且意方保证爱护文物,不用电灯灯光而是通过太阳光的反射在室内拍片。于是我们原则同意可以进入太和殿拍摄片中需要的两个镜头。
英若诚说,在拍片中,他去了故宫的太和殿拍摄场地,对摄制人员按规定办事的审慎态度和行为是满意的。
国家文物事业管理局局长吕济民详细介绍了这部片子得以在故宫拍摄的经过。他说,虽然文化部在1985年4月颁布了规定,但是因为合同在先,而且意大利共产党负责人给当时中国共产党的负责人也来了信,希望中方尽力协助,因此,我们作了特殊处理。
代表对他们的答复不甚满意。李庄代表说,你们把事情的经过讲清楚了,但是,有一个实质问题你们并没有回答,那就是难道有法律效力的规定应该服从合同?还有的代表说,事情虽然过去了,但教训却留下了。我们之所以提出质询,就是为了提醒有关部门,在我国法制建设中,要尽力消除有法不依、执法不严、以言代法、以人代法的现象,使我们真正走上法治轨道。
英若诚、吕济民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定要严格按法办事,类似的事情决不让它再次发生。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