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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北行署区某些县、市 不应随便开支社会事业经费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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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18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苏北行署区某些县、市
不应随便开支社会事业经费
编辑同志:最近我们在苏北行署区内,发现很多部门随便开支社会事业经费,不能专款专用。例如:南通专署民政科抽调各县子女教育费一亿六千多万元、社会福利基金三千九百多万元和直接劝募的社会互济粮一部,移作荣誉军人学校和康复医院修理房屋、购置家具用。如皋县动用优抚粮折合五千万元,向电影院投资。清江市在社会事业费用内和修建扬清公路经费结余内,拿出一千一百万元,翻盖戏院房屋。淮阴县动用救济粮十五万斤投入植物油厂。淮阴县民政科长陈某调动工作时,用照相费十六万元,买枕头、手提包用五万四千元,也都在社会事业经费内开支。
造成随便开支的主要原因,是各地管理社会事业经费的财政部门不能执行预决算制度,甚至带头破坏制度。有些县只强调要解决实际困难,而忽视了专款专用的重要意义。我建议各级监察机关重视这一问题,对违反财政纪律的人员,给以应有的批评和处分。各级领导也应加强对今后社会事业经费的管理。 胡绳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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