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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部官员约见日驻华公使表示希望 日本政府慎重行事勿损双边经贸合作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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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2
第4版(要闻)
专栏:

经贸部官员约见日驻华公使表示希望
日本政府慎重行事勿损双边经贸合作
新华社北京4月12日电 对外经济贸易部陈之孝局长今天约见日本驻华使馆公使畠中笃,就日本有关当局借口维护“巴统”禁令,强行搜查两家对华出口贸易商社一事表明态度。
最近,日本政府分别向我国经贸部和我驻日使馆通报了日本两商社“违反”“巴黎统筹委员会”的禁运规定对中国出口的事件。日方说,日本“极东商会”和“新生交易商社”分别于1985年和1986年违反“巴统”禁运规定,向中国出口了供测试用的电子仪器,受到日本通产省的“告发”,日本警视厅于4月5日对这两家商社进行了搜查。
对此,陈之孝局长向畠中笃公使作了如下表示:
日方在“通报”中虽然一再说明此案纯系日本政府根据国内法查处本国“违法”出口商社,并非针对中国,也无意损害日中经贸关系,但事实上不可能不对今后的中日贸易产生影响。
去年“东芝机械事件”使中国无故蒙受重大经济损失,给中日经贸关系带来了严重消极影响,至今未能完全消除,现在又发生了此案,实在令人难以理解,我们不能不表示遗憾。我们希望日本政府慎重处理此事,不要在中日贸易问题上一再设置障碍,损害双边经贸合作的顺利进展。
发展中日两国长期睦邻友好关系是我国的一贯政策,我们真诚地希望双方都能恪守中日联合声明、中日友好条约以及中日关系四项原则,多做扎扎实实的事情,共同做出努力,把现存的一些可能影响两国关系的问题慎重、妥善地处理好,使中日两国的友好合作关系继续发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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