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0阅读
  • 0回复

保加利亚成立“外汇拍卖公司”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3
第7版(国际)
专栏:

保加利亚成立“外汇拍卖公司”
新华社索非亚4月12日电 为更加有效地利用自由外汇,扩大商品生产,保加利亚决定建立“外汇拍卖公司”。这是保加利亚在金融改革方面采取的一项重要措施。
保加利亚《国家报》今天公布了经济和计划部与人民银行联合制定的拍卖自由外汇条例。条例规定,商品生产者和对外服务所得自由外汇以及对外贸易银行的自由外汇均可参加拍卖。拍卖时,自由外汇与列弗(保币名)的最初比价由经济和计划部部长与人民银行行长确定。购买者以书面形式向“外汇拍卖公司”提出购买自由外汇的数量和比价,能否中标则由拍卖公司经理、经济和计划部与外贸银行代表组成的招标委员会评定。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