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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律保证农业发展——人大代表王幼辉一席谈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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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5
第3版(要闻)
专栏:

用法律保证农业发展
——人大代表王幼辉一席谈
本报记者 杨振武
人代会期间,王幼辉代表多次同记者谈起农业问题。他慷慨陈词:“要重视农业立法,用法律手段保证农业的稳步发展。”
也难怪,这位53岁的河北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在过去26年的基层工作中,有17年的光阴是在农技推广站度过的,因而对农业有特殊的感情。
王幼辉说,农业是“露天大工厂”,自然抗灾能力不强,所以问题比较多。过去我们靠“人治”,用领导蹲点、开会、发文件的办法领导农业生产,虽起过一定作用,但由于政策多变,一些部门相互扯皮,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使得很多问题很难有个统一的解决办法。
“这几年,我们注重了农业立法工作,把一些有利于农业发展的成熟经验,用法律的形式固定下来,这是一个好办法。”王幼辉话锋一转,向记者介绍了1983年以来河北省人大常委会颁布的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农业技术推广条例,以及草原、水资源、森林资源保护等管理条例。他说:“有没有法,大不一样。有法可依,就能把人们的思想统一到法上来,使农业的合法地位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王幼辉告诉记者,由于有了农作物种子管理条例,河北省158个地、市、县有156个建立了种子监督检验站。几年来依法查处了各种违法案件1000多件。去年颁布农技推广条例以后,全省一改过去农技推广体系“网破、线断、人散”的现象,一些跳出“农门”的科技人员纷纷归队,乡级脱产技术人员增加到3000多人。全省有一半以上的农业科技人员到农村承包,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扛起了“大梁”。
“法律是保护农业的尚方宝剑,但这把剑再利,也要有人执掌才行。”王幼辉对现在的监督工作跟不上深表忧虑。他说:“这几年农业上立法不少,但光有法还不行,还要付诸实施,在这方面,各级人大常委会有很多工作要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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