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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陆亲人可继承台退役军人遗产 台湾有关当局决定将通过国际红十字会协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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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6
第5版(政文)
专栏:

大陆亲人可继承台退役军人遗产
台湾有关当局决定将通过国际红十字会协办
本报香港专电 台北消息:台湾有关当局四月十二日作出一项决定,将通过国际红十字会处理台湾退役军人遗产由大陆亲人继承问题。
据《中国时报》报道,台湾“内政”、“财政”、“法务”等部门最近多次召开会议,针对退役军人死亡后的遗产继承问题进行讨论,至昨天由“内务部”官员出面宣布处理办法,据表示,依照台湾原有的退役官兵遗留财务规定,退役军人死亡后遗留的财产需于大陆“光复”后方能在死者原籍所在地公告,由继承人“凭保具领”。在开放大陆探亲之后,已有部分大陆民众通过香港律师向台湾申请继承退役军人遗产,使得原有“法令”与实际情况大为脱节,引起台湾当局内部反省检讨“法令”修改之必要。
十二日公布的这项办法规定,凡在台湾亡故的退役军人遗产,如其大陆的法定继承人或受嘱指定继承人要求继承遗产,可通过国际红十字办理申请手续,并由国际红十字会对继承人身份进行查证。经查证属实后,并需要在台湾找两位保证人,当局方会同意委请红十字会办理转交具领。
台湾有关当局还表示,自大陆探亲开放以来,海峡两岸人民互相接触后,所衍生的民法、刑法、经贸、婚姻、遗产继承及债务问题日益增多,当局各有关部门正在研究对策,拟制定整体的法律处理规范。
本报香港专电 台湾当局允许“退役军人”遗产由大陆关系人士继承事经报端披露后,引起台湾各方人士注目,有关当局四月十三日又进一步宣布在台亡故退役军人的遗产数额达五亿四千万元新台币。
台湾《自立晚报》报道说,“国军退除役官兵辅导会”十三日上午指出,在台亡故退役军人的遗产共五亿四千万元,将于近期内委托红十字会协助办理其在大陆亲属继承事宜。
“辅导会”声称,退役军人遗产目前均存在“中央银行国库局”,其中三亿六千万元已购买黄金,另外一亿八千多万元则以现金方式存放,但也决定在近期购买黄金。如果“政府”准大陆民众继承遗产,将可从“中央银行”内提领黄金折现,并计算所孽生利息一起给付。
另外,台湾红十字会负责人表示,尽管他们还未收到当局要求协办在台亡故退役军人遗产继承问题,但红十字会乐意协助办理,一位职员指出,将来的方向大概仍将因循探亲、通信方式,通过香港红十字会进行此等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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