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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胞可向大陆亲友直接寄信 台湾红十字会开始受理信件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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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17
第1版(要闻)
专栏:

台胞可向大陆亲友直接寄信
台湾红十字会开始受理信件
新华社香港4月17日电 台北消息:台湾民众18日开始可以向大陆亲友直接寄信,但信件将通过台湾红十字会专门信箱,由红十字会在香港的代办人在香港投寄。
台湾红十字会16日在台北的记者会上表示,基于民众的实际需要以及台湾当局的“三不”政策,台湾“邮政总局”和红十字会研究出了这套两岸“通信不通邮”的办法。台湾红十字会规定台湾民众寄往大陆的信件须在写明大陆地址的信封外,另加一个信封寄到“台北邮政信箱50000号”,贴3台元的邮票,信封内再附10台元邮票一张。写有大陆地址的信封上,不能写寄信人的台湾地址,而且只能写“香港内详”字样。信件将由红十字会归到一起,以邮政包裹方式寄到香港,再由香港代办人拆去外信套邮寄大陆。
台湾红十字会还规定,邮寄大陆的信件以航空平信为限,重量不能超过20克,不收寄挂号邮件,不接受邮件查询,也不收寄现钞或支票、汇票等。如果发生大陆收信人地址变更而无法投递时,信件无法退回,红十字会也不负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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