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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劳务市场迅速发展 个体私营工商业户雇工逾15000人 有关部门呼吁强化管理刻不容缓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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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0
第2版(经济)
专栏:

  北京劳务市场迅速发展
  个体私营工商业户雇工逾15000人
  有关部门呼吁强化管理刻不容缓
本报讯 近年来,随着多种经济成分的发展,北京市城镇地区个体和私营工商户雇工迅速增加,活跃了经济,但对雇用工人的管理和监督有待加强。
据北京市人民政府研究室和市劳动局的调查,自1983年以来,全市个体户年均增加24%,而个体户中雇工的户数则以平均每年59%的速度递增。目前,北京城镇地区有个体和私营工商户31291户,从业人员56686人,其中雇工的6823户,雇用工人15206个,雇工户数占总户数的比重已由1983年的8%上升到现在的22%;规模最大的一家工商户雇用68人。
北京雇工队伍的增加,扩大了个体和私营工商户的经营规模,有利于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但目前也暴露出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一是雇工来源无正常渠道,雇主雇工间缺少合同保证,73%雇工未与雇主签订任何合同。因无合同制约,不少雇工经常在个体户之间来回“跳槽”,有的甚至不辞而别,使雇主蒙受经济损失;而雇工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事也时有发生。
二是有的雇主任意延长劳动时间,减少劳动报酬。而雇工月收入与雇主实际收入相差悬殊。据调查,1987年全市雇工平均每月实际收入为112元,而雇主实际收入平均高达1600元,相差14倍。
三是雇工缺少医疗保险。雇工中80%以上不享受任何医疗待遇,大多数雇工生小病
“挺”着,害怕被解雇,一生大病则被解雇。如发生工伤致残,60%的雇主不给任何待遇,有的一次性补助几十元钱算了事。
北京市有关部门指出,当前必须加强雇工管理,及时研究制定调整雇佣关系的政策,包括在劳动部门或公证机关监督下,完善个体、私营企业内部的合同制,明确雇工的工资报酬、劳动时间、劳保福利待遇以及伤亡事故处理办法并建立完善社会劳动力管理机构,统筹管理个体和私营工商户雇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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