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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山之石——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经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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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0
第7版(国际)
专栏:

  他山之石
  ——新加坡“居者有其屋”的经验
  双木
新加坡每35分钟可以建造一套单元住房,这个举世无双的速度是新加坡政府引以为荣的事。目前,新加坡260万居民中已有190万人住在属于自己的住房里;政府希望到本世纪末实现“居者有其屋”的理想,即每个家庭都拥有自己的住房。
房租约占家庭收入的1/3,这在国外是司空见惯的事。高房租使人们渴望自己拥有住房,但能否办到那就不是一厢情愿的事了,关键在于工资收入和房价水平之间的关系。
新加坡实现“居者有其屋”理想的一个重要条件在于政府控制房价。据香港《亚洲周刊》报道,新加坡市郊新区(距市中心约10公里)由政府建造的四室一厅的单元住房,面积120平方米,售价约3万美元(每平方米售价约250美元);二室一厅的单元住房,面积54平方米,售价7000 美元(即每平方售价约130美元)。这两种住房若在市区售价加倍,也比私人建造的公寓大楼便宜一半以上。因此,一个月收入250美元的工人,完全有能力购买一套二室一厅的住房并在25年内按月摊还借款。难怪新加坡国家发展部长达纳巴兰在议会不无骄傲地说:“世界上没有第二个国家能够像新加坡这样,使一个国民在离开学校后工作两年,便可以购置住房。而其它国家,他们通常要等到三四十岁才办得到。”与工资相比,房价不算高,这是成功的关键。
新加坡要实现“居者有其屋”理想的另一个重要条件是有一个统筹居民住宅建造的政府机构——建屋发展局。建屋发展局通过控制建筑投标价格来保障房价不致盲目攀升。政府人士饶有信心地认为,只要油价和建材价格不剧涨,通货膨胀率仍低,房价就不会上涨。
尊重居民选择是新加坡实现“居者有其屋”理想中另一项值得重视的做法。过去,只要缴纳小额登记费(约1至300美元),就可以报名等候购置政府建造的住房,若分配到不喜欢的地区,可以拒绝、再等。如今,为了避免滞销,积压资金,将实行承诺订购制度,待签约预购后才动工建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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