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89阅读
  • 0回复

高校有偿服务需要不断摸索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admin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1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述评

  高校有偿服务需要不断摸索
  新华社记者 张宝瑞 江钱峰
有偿服务已成为大学校园的“热门”话题,近日记者到一些高校听到议论纷纭。有人说:“有偿服务对促进高校教学、科研与社会相结合,以教补教,改善个人生活均有好处,是明智之策。”也有人说:“自古以来教书人是先生,不是商人”。他们担心有偿服务会冲击教育质量。
我国高校有教师近38.5万人,教师与学生之比约为1∶5。在国外许多国家大学教师与学生之比为1∶9,说明我国高校大有潜力可挖。诚然,教育部门不是完全的生产部门,教育经费的主要来源应当是国家拨款。但是在国家财政困难、教育经费没有可能大规模增加的情况下,就需要广开财源。
近年来一些高校在搞好教学和科研的同时,组织开展有偿服务。这样做一举三得:第一,可以促使高校利用智力密集和多学科的优势,与社会生产相结合,促进高校科技成果迅速转化为生产力。如清华大学近6年来就有700多项科技成果荣获国家以及部委、省市的奖励,有些已运用于生产。第二,有偿服务的部分基金可用于弥补教育经费之不足。北京大学去年用开展有偿服务所得的600多万元、中国人民大学用所得的200多万元弥补了教育经费的亏空。第三,可以增加教职工的收入,改善教职工生活。
但是,各高校的“起跑点”不同,从横向来说,有理、工、文、师范、文体、医学、农林等类型;从纵向来讲,高校内部又有长、短线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之分,各高校所处的地位和环境又各不相同,所以对高校的有偿服务切忌“一刀切”。对各类院校应分为不同层次,在有偿服务基金提留比例上应有所区别。学校内部也要统筹安排,对有偿服务所得基金,校、系都要合理提留。对于基础课教师和党务、行政、后勤部门的工作人员,可以采取岗位责任制或浮动工资等多种形式,用校、系提取的部分有偿服务基金合理分配。
高校搞有偿服务要以各自的专业优势为依托,为社会提供较高水平、较高效益的有偿服务,不能一哄而上,防止单纯追求“有偿”的错误倾向。
高校搞有偿服务是新生事物,需要不断摸索,总结经验,只要统筹兼顾,措施得力,有偿服务的深远意义将会越来越快、越来越多地显现出来。
快速回复
限200 字节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