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谈“私”何需色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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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2
第2版(经济)
专栏:三言两语

  谈“私”何需色变
  吴酩
谈“私”色变,是长期以来的一种普遍现象,这毫不足怪。因为“私”,一直被视为万恶之源。私营经济,自然首当其冲,没能逃脱被“彻底革命”的劫数。
可谁又曾想到,时过30年,党中央文件、共和国宪法,又肯定了私营经济的合法地位,指出了它的积极作用。私营企业,竟“春风吹又生”了。它表明,我们党的政策、国家的大法,更符合国情,更贴近实际了。有法作靠山,我们的“恐私症”总算痊愈有望了。
这是一个历史性的进步。30年的曲曲折折,丰富的正反两方面经验,使我们认清了一点:急于求成,盲目求纯,对经济发展有害而无益。在我们这样一个经济尚十分落后的国度里,首要的任务是加快生产力的发展,而不是其他。为此,就必须挣脱一切教条的束缚,驱散虚幻的迷雾,尽可能地采取种种有利于生产力发展的政策和手段。允许包括私营经济在内的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就是其中重要的一条。
这篇《温州的“民间辐射”》,从一个侧面,说明了允许私营经济存在、发展的好处。一部分人下山进厂当雇工,学成后再回山领头办企业,这种“辐射”功能,产生了独特的“经济化疗”作用,无需国家出钱,政府出力,却能迅速激发贫困地区的“造血”功能,无论从经济效益还是社会效益的角度讲,都比行政层层拨款救济的好处大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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