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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部门发出通知 要求认真宣传《企业法》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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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2
第2版(经济)
专栏:

  司法部门发出通知
  要求认真宣传《企业法》
本报北京4月22日讯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日前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城市司法厅局发出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企业法》的宣传工作。
《通知》说,《企业法》是我国重要的基本法律,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基本准则。它的颁布、施行,将推动和保障企业改革的深化。
《通知》强调,要认真组织所有企业经营者学习《企业法》,熟悉和掌握本法各项规定,严格贯彻执行,切实按照“两权分离”、实行厂长(经理)负责制的原则,逐步做到依法管理企业。企业全体职工也要认真学习,力求人人了解《企业法》的基本原则,增强主人翁意识,加强企业的民主管理。
(鲁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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