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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结交流十年民族工作经验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5日召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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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3
第1版(要闻)
专栏:

总结交流十年民族工作经验
  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25日召开
本报北京4月23日讯 今天上午,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在这里举行的记者招待会上宣布:我国首次“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将于4月25日在北京召开;届时,中共中央总书记赵紫阳将在会上作重要讲话。
在有中外记者参加的招待会上,国家民委副主任赵延年介绍了全国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表彰大会的有关情况。他说,这次会议是国务院召开的,是一年以前党中央、国务院就决定的。所以要召开这样一次盛会,是因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民族团结进步活动日益广泛地成为亿万人民参加的自觉的群众活动。在这个活动中,涌现出了成千上万的英雄模范人物。一些地方,一些部门,都自下而上地召开了民族团结表彰会。在这个基础上,党中央、国务院决定召开这次全国范围的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这次大会既是对过去10年我国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总结、检阅,也是今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一个新的起点,它会在我们整个国家民族团结事业中发挥重大的作用和深远的影响。
会上,国家民委负责人回答了中外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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