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滦县公款吃喝浪费惊人 王会民反映真情受打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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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3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滦县公款吃喝浪费惊人
  王会民反映真情受打击
本报讯 《河北日报》记者张振生报道:全国七届人大召开期间,在河北省滦县发生了一件令人难解的事:滦县人民政府招待所管理员、共产党员王会民向记者反映县委、县政府领导利用公款大吃大喝情况之后竟被辞退了。4月5日,王会民同志向记者哭诉了他的冤情。
今年2月2日,记者投宿于滦县人民政府招待所。3日中午,记者看到小餐厅里摆着十桌丰盛的酒席,大餐厅里摆着33桌。记者找到该所管理员王会民询问:这么多请客的,是与外地厂家搞经济谈判,还是请外省、市客人?他说:“都不是啊!滦南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办公室主任来串门。我们县的县委书记、县长、县委办公室主任请客,摆了两桌,每桌170元。唐山市经委宋启忠主任带着3位科长回去路过我们这里,县领导请客,周副书记和县经委主任作陪,摆了一桌170元。县经委因水泥厂搞承包请客,摆了3桌,每桌100元。县政府请客摆了两桌,每桌5人,每桌40元。大餐厅33桌,有10来桌是开会的,其余的都是县直各单位、工委请客的。”记者问:“这些人请客大吃大喝是自己掏钱吗?”王会民愤愤地说:“什么?个人掏腰包?都是用的公款,吃喝老百姓血汗!”他向记者介绍,县委根本没有经济谈判、协商的任务,但在1987年光在我们招待所请客吃喝花了2.08万元。县政府花了1.7万元,总共3.78万元,都由我们招待所的收入开支。
2月4日晚,记者向县委书记李永丰、县长史立刚反映和核实了上述情况。李永丰、史立刚同志认为,县委和政府不同于企事业单位。党政机关利用公款请客大吃大喝是错误的。李永丰同志说,在中共中央和国务院办公厅发了通知,省、市委也发了通知制止大吃大喝的情况下,我们还这么办,更是错误的,在群众中影响很坏。同时,他们也谈了自己的苦衷:上边来了有关领导和部门的同志,不请客吃喝,打点不好,有些事情就办不成。李永丰当场表示:县委一定要以身作则,以后决不再用公款请客吃喝。
不料,时隔不到两个月,4月2日下午4点,招待所所长邵喜凡找王会民说:“现在精简人员,你被辞退了。”王会民问:“我有什么毛病,为啥辞退我?”邵喜凡说:“我说不出你的毛病来,辞退你是上边领导的意见。”王会民说:“去年秦皇岛市夏都宾馆高薪聘请我,你高低不让我走,说招待所放谁也不放我老王,你还托人做我的工作,现在为什么无缘无故地辞退我?”邵喜凡说:“这是上边的意见,你告我去吧。”
据查:今年头两个月,县委、县政府用于吃喝的钱已达1.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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