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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东北区西部防护林带的决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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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21
第2版()
专栏:

东北人民政府关于营造东北区西部防护林带的决定
为改造东北区西部地区的自然条件,战胜风、沙、水、旱灾害,以扩大农田受益面积,提高农作物产量,增加木材来源,提高人民生活,本府特决定营造东北西部防护林带。
一、东北西部防护林带营造范围:南起辽东半岛和山海关(包括海防林);北至兴安岭以南的富裕、甘南等地,长约一千一百公里,最宽处达三百余公里,造林面积约三百余万垧(其中包括内蒙五二九、六四○垧)。总括六十县旗(内蒙七旗)。受益面积约达二十余万平方公里。
二、为保证防护林带营造计划得以按期完成,西部防护林带营造区域内各级人民政府必须把这一工作列为重要任务之一。加强组织领导,充实干部,健全林业机构,作好具体准备工作。解决苗圃所需土地,划定母树林,以供应林木种籽。同时,通过人民代表会议、劳动互助组等,认真讨论布置,加强检查。教育广大群众,认识营造防护林带的重大意义,发动群众的积极性,组织一切可能的人力物力,参加这一巨大的建设工作。
三、各级林业机关,应大量增设苗圃,储备种子,积极训练造林干部,加强技术指导,提高成活率,降低成本,贯彻经济核算制。提高林业行政干部及技术人员的政治、业务水平,作好准备工作,积极进行营造,并适时检查,争取十年内基本完成营造计划。
四、通过报纸、广播、农村冬学、夜校等,广泛进行营造防护林带的宣传教育。
以上各项希各级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遵照保证执行。
主 席 高岗
副主席 李富春
林枫
高崇民
一九五二年一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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