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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结进步共同繁荣——热烈祝贺全国首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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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4
第1版(要闻)
专栏:社论

  团结进步共同繁荣
  ——热烈祝贺全国首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
全国首次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今天在北京开幕了。来自各民族的先进代表,荟萃首都,总结交流经验,共商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大计,这对于进一步巩固祖国统一,加强民族团结,促进民族地区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意义重大。我们表示热烈的祝贺!
我国是一个有56个民族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创造了中华民族光辉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缔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民族自治地方面积占全国总面积的60%以上,资源十分丰富;大多数少数民族居住在边疆贫困地区,有20多个民族与国外同一民族相邻而居。这是我国的一个基本国情。维护祖国统一,坚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促进各民族的共同繁荣,是关系到国家命运和兴旺发达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一贯重视加强各民族的大团结,促进少数民族的发展进步,使少数民族和汉族一起,在祖国的怀抱中茁壮成长,走向繁荣。尤其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和国家制定了一系列帮助少数民族发展的方针政策,经过少数民族人民和汉族人民的共同努力,民族地区的经济文化建设获得了显著的成绩,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有了很大的提高,平等、团结、互助的新型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日益紧密和发展。
我国相当大一部分少数民族在解放以前经济文化很不发达。建国以来,这些民族地区虽有很大发展,但相对来说发展比较缓慢;在广大农牧区,生产力水平仍然相当低下。在这种状况下,要发展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少数民族与民族地区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集中力量发展社会生产力,发展社会主义商品经济,加速生产的商品化、社会化、现代化的进程,使经济能有一个较快的发展。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人才奇缺,严重制约着经济的发展,因此,各级党政机关必须把发展教育事业、培养各方面的建设人才作为战略方针,采取有力措施,制定发展民族教育的长期规划和具体实施办法,在人力、财力、物力各方面给予支持。
为推动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要进一步解放思想,以改革总揽全局,从本地区的实际出发,采取稳妥的步骤推进政治体制、经济体制和教育体制、科学体制等各方面的改革。实行对内对外开放。改革要结合各个民族的实际情况,坚持以是否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为标准,以是否有利于民族的发展繁荣为标准,积极而又谨慎地进行。要防止机械照搬不适合本地的做法,要避免在政策措施上搞一刀切。
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事业,全党、全国都要关心这个事业的发展,要在政治、经济、文化、人力、物力、财力等各个方面,继续给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以大力的帮助和支援。各级党政机关都要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放到重要的议事日程上来,广泛、深入、持久地向各族干部和群众进行民族团结、民族政策和马克思主义民族观的教育,不断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国家机关的各个部门都要认真贯彻执行民族区域自治法,并在各自实际工作中认真予以落实。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的根本出路在于增强自身的内在活力和自我发展能力,走改革、开放之路,运用并发挥本地区的优势,加强同其他地区的经济技术合作,奋力进取,在全局的发展中求得较快的发展。
在社会主义制度下,人民内部仍然存在着不同利益集团的矛盾。在新时期,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化,我国各民族的联系日益增多,横向经济联合的范围、项目和规模不断扩大,团结友爱、互助合作的关系日益紧密,同时,也在经济利益、风俗习惯、宗教信仰以及民族心理素质等方面出现一些新的问题,产生一些新的矛盾。这类矛盾属于人民内部矛盾,要以协商对话的方式,正确地加以处理和解决,务使矛盾得到缓解和消除。对于少数分裂主义分子,企图利用民族、宗教的名义,进行分裂祖国的活动,则必须依法坚决予以打击。
中国共产党十三大和全国七届人大制定了我们国家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发展战略和大政方针,为我们描绘出一个发展的远大目标和宏伟蓝图,激励着全国各族人民投身于振兴中华的大潮中去。让我们各民族更加紧密地团结一致,同心同德,甘苦与共,全力以赴,为把祖国建设成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而共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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