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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法执法 调整领导 合理安排 青田县刹住哄抢破坏钼矿风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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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4
第2版(经济)
专栏:

  讲法执法 调整领导 合理安排
  青田县刹住哄抢破坏钼矿风
编者按 《矿产资源法》虽颁布已久,但是,仍有许多地方存在抢国家矿产资源的现象。其原因固然与人们法制观念不强和少数人有意哄抢破坏有关,但也与一些领导软弱涣散、官僚主义分不开。所以,整治矿业,在依法惩办破坏矿产的不法分子的同时,也要注意综合治理,合理安排国家和集体利益。青田县刹住哄抢破坏钼矿歪风的做法,有许多成功的经验,值得有关地区的领导参考。
本报讯 浙江省青田县认真执行《矿产资源法》,在合理安排国家、集体采矿的基础上,依法惩办哄抢国营钼矿的犯罪分子,刹住了滥采乱挖、偷盗哄抢的歪风,使矿区生产得到恢复。
青田钼矿是浙江省的重点企业。近两年来,钼矿区所在地黄垟乡的部分群众错误认为,“山是我的、矿是我的”,在矿区滥采乱挖、偷盗工具,使矿区生产遭到严重破坏。对此,县里曾五次派人处理,但均无结果。
去年底,省里开展执法检查,责成13个部门30人组成工作组,副省长带队进驻矿区,首先在群众中开展法制教育,运用多种形式,广泛宣传讲解《矿产资源法》及其它有关的法律规定。使群众懂得了
“山是国家的”道理,他们说:“过去认为抢点矿石犯不了法,现在懂得了哄抢国家矿石是违法行为,今后不能再瞎胡来了”。
近两年,集体采矿选矿为这个乡带来了明显的经济效益。但这些采矿、选矿多属无证,而且由于技术设备落后,造成了矿石回收率低,浪费和污染严重。工作组针对这些问题,同有关部门一起,规定了黄垟乡集体办矿、办选厂的范围,并对生产技术条件,安全措施、采率及废石的处理提出了具体要求。
在解决了乡镇矿业具体问题后,对破坏矿产资源者进行了严肃的处理,依法逮捕了殴打民警的首恶分子,对滥采乱挖、偷盗等行为,分别进行了罚款及其它处理。
钼矿问题长期解决不了,与矿、乡领导班子涣散、官僚主义严重分不开。工作组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矿、乡领导作了相应调整,并严肃了矿纪矿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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