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贪污分子金家骧拒绝坦白已被送人民法院法办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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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52-01-21
第2版()
专栏:读者来信

贪污分子金家骧拒绝坦白已被送人民法院法办
编辑同志:中央私营企业局总务科会计金家骧,私自动用公款一千七百万元,坚决拒绝坦白,已被撤职送人民法院惩办。
金家骧在一九四九年参加工作,先在中央贸易部经济计划司工作,一九五○年八月到中央私营企业局商标注册处工作。去年九月间,因调动工作,上级叫他交代账目,经数次催促,他总是借故拖延。后来局里发觉他的行为可疑,检查他的账目,他才承认自己动用公款。但他的态度极为狡猾,企图用种种方法抵赖。在问题被发觉后,他就向财政经济委员会机关员工消费合作社赊购小站米一千五百斤;向北京市粮食公司第七店赊购油籼米一千零七斤半和香油五十斤,伪作伙食结存,使收支相符,妄图使案情不致暴露。
一月十日中央私营企业局召开全局群众大会,给他最后坦白机会,但他仍死不坦白。会上群众极为气愤,对他展开了激烈的斗争,并一致要求把他撤职法办。大会主席接受群众的要求,当场宣布撤销他的职务,并送北京人民法院法办。赵国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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