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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成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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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5
第1版(要闻)
专栏:

  沈阳成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机构
新华社沈阳4月25日电 (通讯员李爱萍)全国第一家裁决人才流动争议问题的专门机构——沈阳市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近日在沈阳成立。
成立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是为适应人事制度改革的需要,疏通人才流通渠道,促进人才交流。为此,沈阳市政府颁布了《沈阳市人才流动争议仲裁试行规定》。新成立的人才流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将按此规定受理和裁决本市和跨县区单位及中外合作经营、中外合资经营、外商独资经营企业的人事争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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