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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技术商品定价差距过大 妨碍科研成果向生产转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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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正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7
第3版(科教·文化·体育)
专栏:科技与经济“温差现象”讨论

  对技术商品定价差距过大
  妨碍科研成果向生产转移
  陕西秦川机床厂总工程师 孙季初
科技成果作为一种商品要能够被用户(工厂)接受,除了成果的可靠性和所能带来的经济效益以外,很重要的因素就是价格。如何确定一项科技成果的价格?和其它商品一样,这本来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但在目前我国的情况下却又变得十分困难。
一项科技成果所能带来的利润可能是很大的,几十万、几百万,甚至几千万元,但它所花费的成本也许只有几千元,几万元。从买方的角度出发,他所能接受的价格,只能是成本加上一定比例的利润;而从卖方的角度出发,则着眼于他的成果能够给买方创造的价值,这种差距很难弥合。
造成这种差距的原因是我国科技人员的待遇过低,科技人员的收入和他们所能创造的价值相比极不相称。工厂宁愿多养几个技术人员,因为一个技术人员一年只需要2000元左右的工资、奖金支出,有了技术人员就可以只花少量的本钱自己开发产品,而购买一项技术往往至少要花几万元(至于硬件费用,不管是购买技术,还是自行开发,都是一样要花的)。
我厂曾和许多高等院校和研究所洽谈过联合开发产品或研究新技术的项目,都因对方要的价钱使工厂觉得不合算,而未能成功,最后只能靠自行开发或放弃这类项目。
大中型企业大多自己拥有一定的产品开发能力,所以对购买技术的热情比没有开发能力的乡镇企业要小得多。正因为这样,我国的各个单位,不管是工厂还是事业单位,宁愿养着人不用,也不愿意放到别处去,这也是目前中国科技人员既不值钱又“十分宝贵”的原因所在,并给科技成果转化为生产力造成了障碍。
要解决这个问题,需要提高科技人员的待遇,打破科技人员的部门所有制,让科技人员到需要他们的地方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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