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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余人商店竟有十人贪污受贿 北京市纪委通报要求从严治党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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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0 发表于: 1988-04-27
第4版(政治·法律·社会)
专栏:

  百余人商店竟有十人贪污受贿
  北京市纪委通报要求从严治党
本报北京4月27日讯 你能想到吗?一个只有134人的小单位,从经理到职工,20余人有经济问题。自去年2月以来,原经理李文泉、前任经理江夏(退二线)等10人因贪污、受贿相继被拘捕。现已依法处理9人,其中判刑6人,免于起诉3人。全单位29名党员中,5人被开除党籍。与案件有牵连的有的人员也分别受到党纪、政纪的处理。
这个令人触目惊心的事实,发生在北京医药采购供应站所属玻璃仪器批发商店——一个曾于 1983年荣获先进称号的单位。这个单位担负着北京市和外埠160多个单位的玻璃仪器商店的供应和调拨任务。
中共北京市纪律检查委员会日前为此发出通报,要求全市党员从中吸取教训,经受住执政和改革开放的考验。
北京医药玻璃仪器批发商店原经理李文泉,男,49岁,1966年4月入党。1983年7月任该店党支部书记,1986年11月任经理。从1984年11月至1987年1月,他利用职权,以“会议费”、
“推销费”等各种名义,多次向有业务关系的乡镇企业索要并收受贿赂9374元;同时收受沙发、写字台等实物,折价1395元。他还从该店青年服务部获非法所得1120元。根据他认罪态度较好,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
前任经理江夏(后退二线),男,58岁,1981年3月入党。1985年初,在他任经理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以索要“赞助费”、“会务费”为名,先后向乡镇企业索取人民币5500元,据为己有。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零6个月。
原副经理庞连启,男,28岁,1985年6月入党。1985年初至1986年底,他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1800余元以及沙发等实物。此外,他在结婚及其父生病期间,还收受有关单位人民币40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2年。
原调拨组长林刚,男,58岁,1 974年9月入党。1985年12月至1986年12月,他多次将个人购买的物品、家属旅游的费用单据,拿到与该店有业务关系的乡镇企业报销,得款2624元。两次收受乡镇企业贿赂750元。他还以妻子的名字,从延庆县精晶玻璃仪器厂领取临时工工资1560元,并收受推销费1000元,共计受贿和非法所得5934元。崇文区检察院根据其认罪态度,决定免于起诉。另外,原仓库保管组长芦集中,在1985年至1986年10月间,利用工作之便,贪污包装费、运输费,偷卖仓库的木箱等,计得5700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零6个月。这5名违法犯罪分子,经市医药公司纪委批准,全被开除党籍。
市纪委的通报说,这个案件再次提醒各级党组织,要从严治党,不仅需要坚决清除党内少数腐败分子,还必须加强党内监督,建立和完备有效的监督制度。(王华轩 颜世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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